“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黨的十六大以來,一項項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被寫入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傳遞到田間地頭、千家萬戶。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民生是根本。今年6月25日,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黨校講話時指出,要以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爲重點,使經濟發展成果更多體現到改善民生上。
人們看到,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調整國民收入分配體制,集中解決各類民生問題,讓全體人民更多地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黨和政府始終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爲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從“三難”呼聲到“惠民”之舉
今年初,新華網一項調查顯示,“解決看病難”居於百姓關注度首位。與此同時,“解決低收入羣衆住房難”和“解決上學難”也位居百姓關注度前列。中國社科院的研究報告將買房貴、上學貴、看病貴稱爲“新的民生三大難”。
這“三難”,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現象,既反映了百姓生活的難題,也是黨和政府工作的難點。然而,難度越大,攻堅的力度越大。黨的十六大以來,國家財政向與百姓利益密切相關領域明顯傾斜。
近年來,全國財政僅用於衛生投入的增幅年均就在20%以上。同時,國家努力推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彌合城鄉衛生資源分配不均;在一些地方積極試行醫藥分開等改革,加快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着力構建解決看病難問題的長效機制。200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範圍已覆蓋4億多農民,而全國患者人均住院費首次呈現負增長。
爲促進教育公平,國家免除了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對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活費,使得農村1.5億中小學生的家庭普遍減輕經濟負擔。
爲穩定房價,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調控政策,其核心是優化住房結構,大力發展中小戶型的普通住房和經濟適用房。8月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原則通過了《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把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爲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作爲政府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責,“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範圍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有關專家預測,未來幾年,政府調控重點將轉向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建立符合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通過提升保障類住房供應比例,圓中低收入家庭“安居夢”。
2003年,胡錦濤總書記指出:“羣衆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羣衆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十六大以來,人們突出感受到,黨和政府工作的一大亮點是,將與百姓日常生活的“小事”擺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2004年初,教育亂收費、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公路收費三亂、城鎮居民拆遷、徵用農民土地等關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首次寫進了中央紀委全體會議的公報,充分顯示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民生問題的高度關注。
統籌城鄉支農惠農
如果說改革開放之初,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開啓了中國快速發展之門,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第一次“戰略提升”,那麼,十六大以來,以推進新農村建設、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爲主要內容的體制轉變,則是解決“三農”問題的又一次“戰略提升”。
新中國成立後,在建設初期,億萬農民爲國家工業化、城鎮化提供了數萬億元的積累,作出了歷史性貢獻。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指出,各國工業化初期都是農業給工業、城市的發展提供積累,但當工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就要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這是帶有普遍性的兩個趨向。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說,“兩個趨向”的科學論斷,標誌着黨的“三農”政策出現重大調整。縱觀十六大以來中央出臺的4個一號文件,從促進農民增收到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到發展現代農業,都直指“三農”問題的薄弱環節,逐步形成了惠農政策新框架。
目前,“三農”發展出現重要轉機,但建立在二元結構基礎上的舊體制尚未改變,涉農戶籍、就業、財政、社保等方面的改革總體上仍然滯後。到2020年,我國要實現全面小康,能否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對黨的執政能力的嚴峻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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