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的北京儲戶段先生狀告工商銀行少算利息一事,雖終審敗訴,但儲戶質疑銀行“每月31日不計利息”的行動,依然對當事銀行觸動很大。工行日前積極迴應法院給出的“應盡到公示義務”司法建議,明確做出“計息不再忽略大月31日”的決定。至此,工行延續了41年的“360天全年計息”方式宣告結束。(8月5日《廣州日報》)
既得利益單位爲維護既得利益所制定的條款,一般是不會輕易改變的。就工行而言,假如儲戶存入100萬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92.5元,銀行按照一年360天計算,一年下來,儲戶將損失5天的利息共462.5元。活期儲蓄中也是如此。北京儲戶段先生髮現了這一問題,率先發出了“一個人的吶喊”。
非得等到有人站出來,對不平等、不合理的過時行規進行挑剔,然後才站出來對保護自身既得利益的法律法規進行辯解,不得已了才進行適當的修改,這是時下許多部門或系統的習慣性做法。工行贏了官司後,卻主動對自身的“霸道”條款進行修正,這等於自己“認栽”,看上去一時是吃了虧,但從長遠來說,卻能贏得人心,這纔是審時度勢的明智之舉,也更有利於自身市場的開拓。
歷史上許多行業和部門形成的習慣和規定,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具有歷史的侷限性。有的放到今天,早已不合時宜了。但這些陳舊的制度條款,卻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沒有廢除或修改之前,誰也撼動不了,而衆多服務對象的利益也因此受到了侵害。這次工行主動修改“行規”,使實行了41年的“行規”成爲歷史,這不僅是儲戶段先生“一個人吶喊”所產生的力量所致,其背後一直有支強大的聲援團,儲戶段先生的最終勝利實際上是全體聲援者的勝利。
我們在爲工行的理智行動感到欣慰之時,又不得不爲其他許多行業、部門早已過時但仍巋然不動的“行規”、“部規”、“局規”感到納悶。從工行的“勝訴”失民意、“失敗”得人心的事實中我們已經看到,改寫過時的歷史,關鍵要靠行業、部門自身主動,與時俱進,而不能再等“牆倒衆人推”,無可奈何之下才被動地很不情願地進行修改。只有真正把爲服務對象着想放在首位,把自身的興衰真正建立在民衆的滿意度上,才能永遠立於不敗之地。(張永琪 原題:“一個人吶喊”,但不是一個人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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