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中國社會保險模式及其管理體制,學術界、有關部門和立法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焦點我認爲是:1、社保體制應當選擇自治自願型,還是選擇政府主導強制型?2、社保事務橫向在部門之間分工,還是在職能部門內部自成體系、縱向分工?一部分學者強調,應當選擇自治自願型,並在職能部門內部縱向分工的社保體制。我認爲,這種體制一旦確定和實施,必將給中國未來的政治、經濟和社會造成諸多的難題和不良後果,一定要從政治、經濟和社會多角度評估其成本、效率、風險和政治方面的麻煩,不能輕率作出決定,以免後患無窮。
一、集中社保和預算:關係到國家未來的行政治理結構
從討論的情況看,社保要逐步從地方集中到中央,在這點上基本沒有分歧。焦點是一些學者認爲,制度設計上,社保資金應由職能部門徵管和使用,不納入國家預算統一管理。需要提醒的是,此舉千萬要慎重。社保體制從微觀講,事關民生;而從宏觀看,關係到國家未來行政治理的格局。
首先,社保資金管理模式,涉及到我們要建設一個什麼樣的行政治理體制,從結構有效、穩定和政令統一的角度講,社保資金應當納入財政預算統一管理。1、社保資金由職能部門管理,在中國實際上會形成第二“財政部”。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勞動力價格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按照勞動力價格一定比例所收的資金,在整個政府收入中的比例會越來越大。美國財政收入中社保收入的比例在持續上升,而由於資本長期價格是相對下降的,以資本爲基礎的公司所得稅在政府收入中的比例卻越來越低。長期看,中國也不可能擺脫這種要素價格變動規律對政府收入結構的影響。稍加思考便會明瞭,目前中國人均GDP水平很低,而經濟總量快要超過德國了。中國這樣多的人口,如果將其社保費集中到政府的某一部門管理,這一部門掌握的資金,可能是全世界規模最大的社保資金額。如果社保不納入統一的國家財政預算,由職能部門徵集和管理,實際上會足以成爲中國的第二財政部。2、中國目前推進法治、反腐和建設現代政府治理結構,最重要和最需要做的工作是:清理各職能部門的收費,統一國家預算,國庫集中管理和支付。由於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對工商、質監、公檢法、醫藥食品、衛生防疫、交通行政等行政、執法和司法機構,採取了設機構、設人員編制、從事公務,而不給預算和不給夠預算,但可以收費的政策,導致了亂收費、亂罰款盛行,一些部門資金充裕而失去預算監督管理的混亂局面。2006年,財政預算內收入39000億元,而沒有進入預算管理的各部門的收費高達13000億元左右,社保8000多億元,土地收入5000億元—7000億元,還有國有企業利潤,遊離於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資金規模高達28000億元—30000億元,比重達40%。這在任何一個現代治理的國家,都是不允許的。3、在目前中國特殊的行政治理結構下,財政預算應當統一集中,而不宜使多部門持有重資。中國的國情是,法制不健全,潛規則盛行,從文化上講,經濟實力決定發言權,而屁股決定腦袋;從治理方式上看,與德國行政管理層次和結構不同的是,部門權力較大;從未來國家的發展着眼,需要一個政令統一和穩定的最高行政治理結構。這幾年我們遇到和需要改革和解決的一個重大的問題就是:各部門權力過大,部門利益嚴重,國務院政令在部門環節不暢,或被扭曲。因此,就國家行政治理政治統一和穩定的需要考慮,既要避免地方持社保重資而影響公民對國家的認同,進而影響中央權威和國家統一的局面;也要防止部門持重資而左右最高行政統一政令的情況發生。因此,不能再在預算方面設計一個留有部門持重資而影響統一政令隱患的制度。
因此,社保資金管理需要有兩個集中:即從地方逐步集中到中央,從部門一定要集中到國家的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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