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段某受網上聊天認識的不法分子指使,攻擊他人網站,以獲取報酬。近日,越秀區檢察院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決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據悉,這是該區首次對此類案件作出有罪判決。
據公訴機關控訴,2006年5月,段某兩次侵入廣州市物價局網站實施破壞行爲,使該網站首頁會自動彈出不良網站的鏈接,嚴重損害和影響了該局的聲譽及其正常運作,並導致該局網站被迫關閉數小時。
該案被越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作了上述有罪判決。
據媒體之前報道,2006年5月至7月期間,廣州市電子政務網站遭“黑客”入侵的網絡安全事故就有三起。
第一起:2006年5月8日至9日,廣州市物價局網站連續兩天遭“黑客”非法入侵,通過存在的安全漏洞植入木馬程序掌握網站的操作權限,對網站主頁進行了篡改。
第二起:2006年7月20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網站被“黑客”採取“HTTPDdos”拒絕服務手段進行攻擊,致使網站服務器大量資源被耗費,造成網站無法對外提供正常服務。
第三起,2006年7月25日,一政府部門信息中心的網站被“黑客”非法掃描監測到維護賬號和密碼,並通過該賬號和密碼登錄網站,對網站主頁進行篡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