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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天津市教委下發了《關於天津市2008年奧運會火炬接力護跑手名額分配的通知》。經天津市政府和北京奧組委批准,本市85名火炬護跑手將採用通過組織系統推薦的方式選拔。選拔工作將在本市各普通高校、獨立設置高職學院中實施,面向在校大學生和青年教師,其中在校大學生的名額是54名,青年教師的名額是31名。
本市選拔火炬護跑手的具體條件包括:1.熱愛祖國,熱愛奧林匹克運動;2.實踐北京奧運會舉辦理念,爲建設和諧社會作出貢獻;3.在本行業、本地區作出突出貢獻,或自身經歷對於他人有教育和激勵意義;4.熱心志願服務,品德高尚,樂於奉獻;5.爲推動奧林匹克事業的發展作出貢獻或在奧運會歷史上取得過優異成績;6.年齡在17週歲以上;7.能在20分鐘內輕鬆跑完3公里;8.能跟得上身體素質最好的火炬手;9.能在多個接力路段進行護跑。
市教委明確,本市入選的火炬護跑手還必須遵守《北京2008年奧運會火炬接力護跑手守則》,包括:護跑手必須簽署北京奧組委提供的護跑手申請表和承諾函,並服從北京奧組委工作人員的指揮;護跑手必須有在不對身體造成傷害的情況下完成規定傳遞距離的能力;護跑手必須統一身着由北京奧組委提供的奧運會護跑手製服,除了修改衣服尺寸,不得對制服做任何樣式的改變或添加任何形象元素;護跑手在傳遞過程中不得佩戴任何非指定的飾品或扮裝成某種形象;護跑手必須服從傳遞路段的安排,在傳遞活動時按時抵達指定地點,並承擔往返的交通費用;護跑手在進入和離開火炬接力活動場地時必須接受安全檢查,並對個人安全和財產負責;護跑手在火炬接力期間同意無償接受攝影、拍照等記錄方式,並用以宣傳和推廣火炬接力和奧林匹克運動;護跑手不得穿戴任何帶有商業廣告性質的標識;當護跑手參與火炬接力受傷或生病時,將得到救治服務,但需承擔相應的費用;在護跑手嚴重違規的情況下,北京奧組委有權取消其護跑手資格等。
天津市2008年奧運會火炬接力護跑手名額分配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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