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一則名爲“國家助學貸款違約學生有關情況彙總表”的通告,出現在省教育廳網站的通知公告欄裏,公佈了省內121名欠款學生的真實姓名以及身份證號碼。這也是我省首次將欠款學生名單公佈於衆。
據統計,欠款學生涉及省內16所高校,其中,閩江學院8人,福建中醫學院3人,福建師範大學3人,莆田學院14人,集美大學13人,寧德師範高等專科學校3人,黎明職業大學28人,廈門理工學院17人,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6人,三明學院4人,福建醫科大學4人,龍巖學院6人,福建工程學院1人,福州大學4人,武夷學院2人,泉州師範學院5人。
通告上聲明,按照有關要求,經有關銀行和高校認真查對覈實並確認同意,決定對截至2007年5月31日,連續拖欠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超過1年,且不與經辦銀行和高校主動聯繫的貸款人的違約情況予以公佈。請違約學生見到本通告後,儘快與貸款銀行和學校有關部門聯繫,說明情況並及時還清貸款本息。
通告意在告知欠款學生
“與其將這些欠款學生直接交給銀行訴之法律,不如讓教育部門再盡最後的努力,希望這些學生看到通告後,能主動與銀行或畢業學校取得聯繫。”省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主任吳選興告訴記者,今年3月份摸底調查時,全省各高校上報了兩千七百多名違約欠款學生名單,後經學校的多方努力,如打電話、發通知到學生家裏等,能聯繫上說明欠款原因或協調延期還款的都排除在外。截至目前還有這121位欠款學生怎麼也聯繫不上,只好將他們的名單在網上公佈。照顧到學生的隱私,名單上只公佈學生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隱去了欠款金額、拖欠時間以及家庭住址等內容。
新的國家助學貸款規定,學生可根據個人畢業後的就業收入情況,在畢業後一兩年內選擇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6年內還清貸款本息。然而,昨日公佈的欠款學生名單裏,身份證號碼顯示絕大多數是上世紀80年代後出生的,有的畢業剛剛兩三年,尚未達到6年還清貸款的期限,現在公佈這一名單是否爲時太早?
對此,吳主任表示,本次上“黑名單”的欠款學生,絕大多數是在2004年8月份以前簽訂的貸款合同。舊的還款協議一般規定,貸款學生在畢業後4年內還清貸款本息,要從畢業後第一個月開始償還欠款。這部分學生在離校時,都曾與學校及銀行簽訂還款協議,明白還款規定,但在離校後整整一年音訊全無,既不還款,也不主動與學校及銀行說明拖欠原因,在聯繫無果的前提下,不得已採取公佈名單的方式,希望能夠再一次告知這些欠款學生。
吳主任說,如果欠款學生看到通告仍置之不理也不說明原因或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將來可能與銀行發生的法律糾紛以及由此造成的個人信用危機,將由學生自己承擔。
應分清欠款者是惡意還是無奈
對於曝光欠款學生的“黑名單”,記者昨日將此消息發在福建師大的學生QQ羣裏,不少學生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網名“房子”的同學說,這些學生確實不負責任,既然簽了合同,爲什麼還不按期還款呢,誠信是大學生應該遵守的最基本的底線。如果現在不誠信,到了社會人家會更加不信任你。
學生小葉認爲,雖然公佈名單對少數人影響不好,但對大多數學生、對整個社會來說是件好事,對督促大家共同誠信有一定的作用。不過這也是無奈之舉吧,最好以後能沒有這種名單。
不過,有些學生則認爲,欠款者當中不排除有惡意的,但也會有些學生確實沒錢,耽誤了還款,在處理上應該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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