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BRT項目(快速公交系統簡稱)異議已久,政府部門迴應輿論的意願卻相當低落。一方面,中山大道多個路段已經在圍蔽施工,進行綠化、管線的遷移,媒體以爲BRT項目已在爭議中開工,卻又得不到相關管理方的正面迴應;另一方面,據媒體報道,廣州市人大已向政府部門詢問BRT建設的相關事宜,並於昨日與有關部門就東部交通建設召開了溝通會。會後,相關部門發佈了會議通報,對廣州BRT項目予以說明。
BRT項目引發爭議,我們認爲相當正常,至於政府部門何以長時間遮掩緘默,冷落輿論,卻又有失正常。我們對BRT項目的基本態度,大抵可以總結如下:作爲解決城市公共交通問題的現代方案之一,BRT無疑有其合理進取的一面;但作爲治理廣州交通擁堵的系統工程,重金堆砌倉促上馬的BRT項目,無論是公共決策的程序正當性,還是治理方案的有效性都大有可疑。本報刊發社論,所言無非在此。
廣州BRT項目並未受到熱烈響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廣州迄今爲止在公共交通治理上仍未拿出行之有效的成熟方案。而實際上,在一個全面成熟的城市交通治理方案之中,民衆不僅要能看到投資13億的快速公交系統意在何爲,還要能看到包括地鐵、輕軌、普通巴士、輪渡等衆多公交方式在內的系統方案,是如何科學合理的分配投資、完善網線、有效接駁、提升服務,從而迅速解決困頓不堪的現狀,展示出可期的治理前景。廣州正是缺乏這樣有說服力和表現力的交通治理方案,因而單以BRT項目的先進說事會難以服衆。
值得注意的是,BRT項目背後的市場巨大,利潤誘人,市場利益的無情驅動,完全可能排擠和拋棄對全面治理方案的周全考慮。就廣州BRT項目實驗線來看,僅BRT專用車輛就需配車460輛。2005年北京採購50輛BRT專用車,平均售價220萬元。以此計算,廣州BRT項目僅此一項投入就高達10億元。巨大的市場利益,推動了客車製造商及相關機構,成爲BRT項目不遺餘力的推銷者。近年來,北京、上海、杭州、天津、深圳、重慶、武漢、瀋陽等大中型城市均表示要加速BRT建設,BRT在中國的推廣足跡,未嘗沒有產業利益遊說的影子。
當然,市場的利益遊說並不是說就一定不正當,關鍵在於有公開透明的規則賴以運行。事實上,在BRT技術最先進的歐美國家,BRT系統的建設並不是政府行爲,而是公交運營商的市場行爲,在是否選擇BRT項目的問題上,公交運營商纔是市場決策的主體。而在我國,BRT項目的規劃建設完全由政府部門一手操辦,甚至公交公司也是在政府的驅動之下才進入到項目中來。一方面,公交企業市場決策的理性基礎不復存在,成本收益成爲一個次要問題;另一方面,缺乏監督的公共決策,完全可能放棄對治理的通盤考慮,轉而迎合一些短期光鮮的政治目標。
在此情形之下,我國BRT項目本地化的前景才堪憂慮。巨大的市場利益,推動着產業機構極盡所能地遊說市政決策者——而不是具有市場理性的運營企業;而當前政府的公共決策,又缺乏科學的論證程序和必要的問責機制。這樣一個失衡的決策體制,已經將最重要的治理目標排斥在外。BRT項目所宣稱的公交優先理念,以及公交優先理念所秉承的公共福利優先,事實上完全可能在這樣的狀況下流失殆盡。
回到廣州公共交通的治理上看,這一艱鉅的系統工程沒有因爲BRT項目的引進而展現令人振奮的前景。廣州不但有自己獨特的道路系統,還有長期累積的管理習氣,更有從歷史長出的制度運行環境,這些都不是未經公開論證的BRT項目可以輕易擺脫的。
政府是否真正竭盡全力將公交優先奉爲城市的福利目標,是否已經將更多人受益的普通公交的改善空間做到最好,這些都是BRT項目鉅額投資正當性的重要來源。正因爲此,BRT項目纔是一個重大的政府公共決策,而不是一個可以率性而爲的市政項目。無論是號召人大監督、公開論證,還是民間討論,也就是爲了建立公共決策應有的正當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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