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開瓶費、包間費、最低消費等要在餐館收費項目中予以明示,這是即將於2007年12月1日起實施的《餐飲企業經營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中明確規定的。省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表示,《規範》要求將原來隱性收費項目明確標示,有力保護了消費者利益。《規範》:所有收費項目要明示開瓶費、包間費、最低消費等餐館收費項目一直在餐飲消費中不斷引起糾紛。此次頒佈的《餐飲企業經營規範》是我國首部針對餐飲企業制定的推薦性規範,適用於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包括飯莊、酒家、酒樓、餐廳、小吃店、快餐店、飲品店,以及集體用餐配送企業。
《規範》分別從運營場地、設備設施、規章制度、衛生安全、後續處理等多個方面對企業資質及經營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其中一條即規定開瓶費、包間費、最低消費等要在餐館收費項目中予以明示。省消協:消費者維權有章可循“一直以來,開瓶費、包間費引起的糾紛都是我們接到投訴的焦點問題,也是難點問題,我們一直都呼籲能出臺這樣的規定。”省消費者協會有關人士張路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張路明表示,現在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普遍增強,作爲消費的主體,他們有權知道自己的消費項目。現在由於消費不明而引起的糾紛非常常見,但同時又沒有相關條例對此類情況作出明確規定,消協在處理這類糾紛時,只能採取協商調解的方式。此次《規範》出臺,以後處理類似問題時就有章可循,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也有助於增強餐飲行業自律,促進餐飲行業發展。
餐飲協會:開瓶費等合法化
合肥市餐飲協會孫祕書長告訴記者,幾年前他們就對合肥市的餐飲行業做過類似規定,要求將開瓶費等費用在菜單上直接註明,並且在客人點菜時口頭告知。孫祕書長表示,《規範》出臺,肯定是有利於市場發展,“過去很多消費者不能理解酒店收開瓶費,認爲不合理,但現在《規範》的出臺,使得這些收費合法化了。”孫祕書長說,現在是開放市場,只要告知消費者,使消費者可以清楚瞭解消費項目,那麼收這些費用就是正當的市場行爲。同時,酒店和消費者的選擇是雙向的,事先告知消費者收費項目,消費者就可以自主選擇消費的方式以及在不在這家店消費,從而更好地維護了消費者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