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將精神麻醉藥物注射到橘子、香蕉或飲料中,誘騙被害人食用,致被害人昏睡並劫取財物,作案數起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昨(9)日,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經法院查明,被告人劉超、魏鵬於2006年3月7日在山西省一家網吧,劫取被害人張林手機一部及現金100元。後經被害人陳述及辨認筆錄證實,當天他在網吧玩,吃了一個不認識的男子給的橘子後就昏了,等醒來時發現自己身上的手機和100多元錢都沒了。經辨認魏鵬就是給自己吃橘子並致使自己昏睡,隨後又搶走其手機及現金的人。
其後,幾名被告人於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之間,使用同樣的手段又先後作案數起,搶劫、盜竊被害人的手機、現金等財物。
公安機關將幾名被告人抓獲後,在劉超身上搜出了沒有標簽的白色藥瓶和橘子;從魏鵬身上收繳到了藥片一瓶和注射器一支;從李陽處收繳了白色無標簽藥瓶一個,經檢測其中都含有麻醉藥物的成分。(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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