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着中國“女徐霞客”、激勵大師等光環的南充女名人周秀珍,前日被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正式提起公訴,她和她的一幫網友被控先後5次參與綁架、搶劫。同一天,有着“環保衛士”稱號的江蘇宜興農民吳立紅以涉嫌敲詐勒索、詐騙數罪併罰被處有期徒刑3年。
兩位名人在同一天相繼接受了法律的審判,相同的人生境遇和相同的人生歸宿令世人警示和深思。在名人的光環下深藏的深重罪惡,不僅使美好的名譽大打折扣,也使公衆陷入了名人實施犯罪如此輕鬆得手是公衆缺乏應有的警覺,還是放鬆了對名人的警惕?
中國“女徐霞客”周秀珍被問罪的時候,她還依然不忘自己的名人身份,言稱騎踏板摩托車走全國、出書、自籌資金辦學,目的是爲了老區教育,自己“走得很艱難,很不容易”。用“我對社會貢獻很大”來要挾法庭,規避法律的制裁。
2005年,被評爲“中國十大民間傑出環保人物”併成爲當年央視“感動中國”提名人物的吳立紅,自2002年以來,以自己是“環保衛士”、與省、市環保部門有較密切的關係爲由,要挾相關業務如果不讓他參與,就通不過環保工程驗收及結算不到工程款,最終踏入了監獄的大門。
兩個新聞人物同時踏入犯罪的深淵,個人的社會名譽光環成爲其實施犯罪的共同工具,真是對名人效應的極大諷刺。其實名人的身份是社會給予的,理應回報社會纔對。在利益的誘惑面前,名人光環成了名人向社會的揚惡之劍,是這個社會的悲哀。如果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名人就有可能成爲罪人,這是對名人的警戒,也是對名人效應的考問。(遼寧李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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