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照片:在醫院接受治療的血鉛超標兒童
近日,甘肅省政府對徽縣水陽鄉部分羣衆血鉛超標案件和靜寧縣城東拓工程違法用地案件作出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2006年3月至8月,徽縣水陽鄉新寺村、牟壩村、劉溝村共查出368人血鉛超標。甘肅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徽縣環境污染案件的通報認爲,徽縣環境污染案件是甘肅近年來發生在環保領域的違法典型案件,錯誤性質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徽縣政府、縣環保局、縣經貿局和發展計劃局,隴南市環保局等部門及有關人員,對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長期不按規定運行治污設施、超標排污問題,沒有認真履行法定職責,致使違法企業的行爲未得到有效監管和制止。經甘肅省紀委、省監察廳研究,省政府於近日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徽縣有色金屬冶煉公司原經理、董事長冉宏涉嫌構成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與此案有關7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8人進行組織處理;對另外其他4人將作進一步調查,依據法律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靜寧縣土地違法案件的通報認爲,2002年至2006年間,靜寧縣在實施縣城東拓工程建設用地上存在着嚴重的違法違規問題。靜寧縣在與羣衆簽訂土地租賃合同時,明確承諾在相關區域給村民預留50畝宅基地,但政府違反合同約定,將留給村民的部分宅基地出讓給了開發商。羣衆到縣政府上訪9天,問題一直得不到妥善解決,導致上訪逐步升級。此案件發生的直接原因是政府和有關領導對羣衆的合法權益重視不夠,損害了羣衆的利益。經省紀委、省監察廳研究,近日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決定:責令靜寧縣限期糾正違法問題,依法規範用地行爲;並對6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3人給予組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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