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印發《關於深入推進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若干意見》,就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進一步推進專項行動,建立健全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做出部署。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在意見中提出,要加大藥品研製環節整治力度,進一步深化藥品註冊現場覈查工作,對已完成核查工作的註冊申請進行分類處理,認真做好藥品批准文號清查和再註冊工作,堅決貫徹執行《藥品說明書和標籤管理規定》。要強化藥品生產環節專項整治,進一步完善藥品GMP監督實施工作,開展對部分已上市高風險品種的生產工藝覈查,總結經驗,繼續試行和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加強特殊藥品監管。要進一步規範藥品流通秩序,全面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嚴格藥品經營准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行爲監管,強化農村藥品監管和廣告專項整治。在醫療器械專項整治中,要全面推進醫療器械註冊資料覈查工作,進一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監督檢查,整頓醫療器械流通秩序,加強對醫療器械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推進醫療器械監管長效機制建設。
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堅決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爲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積極推動建立藥品安全組織領導體系,加快建立藥品安全考覈評價體系,大力強化藥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繼續完善藥品安全法規制度體系,保證藥品安全責任落到實處。要嚴格執行特別規定,強化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管,切實履行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法定職責,保障公衆飲食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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