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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層,深入羣衆,是我們黨一貫強調的工作方針。但有的人常常將“身入”理解爲“深入”,等同於“深入”,以爲人到現場,便算“深入”了。在一些宣傳報道中,常以“身入”爲“深入”點題結句。有些領導幹部,也以爲下去走一趟就是“深入”。其實,“身入”只是“深入”的前提,並不完全等於“深入”。
一般說來,做到“身入”易,做到“深入”難;做表面文章易,解決實際問題難。這是因爲有的領導幹部存有惰性不願“深入”,有的怕困難不敢“深入”,有的被擋駕無法“深入”,有的認爲天天在基層無須“深入”,還有一些領導幹部以“忙”爲由,連“身入”都做不到,更談不上“深入”了。更有甚者,把“深入”做成表面文章,爲的是電視上有影、電臺上有聲、報紙上有名。這種領導幹部的所謂“深入”,往往是“小車一條龍,陪同一大幫,記者一大羣”,“上午輪子轉,隔着玻璃看;中午盤子轉,喝得軟綿綿”,煞是風光熱鬧,老百姓卻嘖有煩言。這種形式主義的“身入”,與解決問題的“深入”,距離實在遙遠!
馬克思主義認識論中的“兩次飛躍”,指的是從實踐到認識,再從認識到實踐。這種循環不能脫離“深入”這個環節。當然,不否認某些細小簡單的事情,一次“身入”就可能達到“深入”的效果,但對那些比較複雜的事情則不然,不是一兩次“身入”就能夠做到“深入”、完全解決問題的。“深入”的含義是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是透過現象看本質的過程。一次“身入”,尤其是那種走馬看花式地“身入”,通常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而表象中常常存在假象。比如,有的爲應付檢查,討好上級,移花接木,編造政績,弄虛作假,等等。如果只有“身入”而沒有進一步的“深入”,就可能產生錯誤印象,形成錯誤判斷,做出錯誤決策,導致錯誤結果。因此,我們決不可將複雜的事情簡單化,將“身入”等同於“深入”。
那麼,怎樣才能做到真正的“深入”呢?
首先,要有公僕意識。爲人民服務,做人民的公僕要體現在各個方面,其中包括深入羣衆、調查研究等。許多問題只有在深入中才能發現,許多矛盾只有在深入中才能化解,許多辦法只有在深入中才能找到,許多錯誤只有在深入中才能糾正,許多措施只有在深入中才能落實。“深入”是體察民情,瞭解民意,密切幹羣關係的重要途徑,是檢驗方針政策執行效果的必要步驟,是發揚黨的三大作風和優良傳統的基本形式,是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基本要求,是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重要體現。
其次,要有民主平等和腳踏實地的作風。領導幹部深入實際,不可興師動衆,不可張揚,不可擾民。要積極面對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不迴避矛盾,同羣衆一起商量辦法,實實在在地解決問題。“深入”摻不得虛假與飄浮,要勤於擠時間、挪身子、下得去、蹲得住,深入一線,與羣衆交朋友。你當了羣衆的貼心人,羣衆就會把你當作貼心人,就會向你講真話。只有這樣,你纔會瞭解到客觀的情況、全面的情況。
再次,要學點辯證法。毛澤東同志說過:“感覺到了的東西,我們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更深刻地感覺它。”(《毛澤東選集》第2版第1卷第286頁)工作千頭萬緒,事物錯綜複雜,要搞清問題,認識事物本質,就必須學會辯證思維,全面地看問題,發展地看問題,聯繫地看問題,進行去僞存真、由表及裏、由此及彼的加工研究,獲取真知。
總之,“深入”不是唱功,而是做功;不是作秀,而是做事。不僅要“身入”,更要“深入”、“心入”。如果黨的各級領導幹部都能在“身入”的基礎上向前邁進,真正做到“深入”,我們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效果就會明顯好轉。(蘇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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