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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知非被控職務侵佔罪一案,今天下午將在安徽蕪湖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考慮到旁聽人數較多,法院決定在正進行外部裝修的中院大法庭開庭。
鬱知非聘請了兩位辯護律師,一位是蕪湖市緯綸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鐵鋒,另一位是一名上海劉姓律師,劉律師長期擔任申花足球俱樂部的法律顧問。
張鐵鋒擅長合同、公司、投資、產權交易、房地產、擔保、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業務,因此鬱知非找他來擔任辯護律師。張鐵鋒昨日向記者介紹:“檢察機關指控鬱知非犯職務侵佔罪,主要事由是1997年鬱知非在申花集團及申花俱樂部任職期間,曾佔用單位資金爲其支付個人福利分房的有關款項,涉案金額105萬元,款項分兩次支付,一次是80萬元,一次是25萬元。但據我們收集的資料來看,這件事情比較複雜,還出現了一箇中間人。我看了第一次簽訂的房屋合同,那份合同的購房金額是118萬多元。但後來實際房價還要追加100多萬,鬱知非說他當時並不知情。中間人找到鬱知非付款,也許出於面子上的原因,鬱知非虛構理由用單位資金付了錢。”
另外,張鐵鋒律師還認爲,涉案的房屋本來就是申花集團爲鬱知非購買的,法院在審理過程中還應當注意這個情節。
對於案件的審理,張律師說現在還不好做出判斷。但他認爲,一旦法院認定罪名成立,鬱知非的刑期會在5年以上。
鬱知非案的影響很大,但這並沒有給張律師帶來壓力,“不管是名人或者不是名人,我都會以一個辯護律師應該做的要求自己,不會有其他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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