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起槍案,致5人死亡,非法斂財逾700萬元,一個長期在武漢作惡、組織結構嚴密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徹底摧毀。
昨日(17日),以李軍爲骨幹的該黑社會組織的22人在法庭上接受了法律的判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李軍等3名骨幹成員死刑,另2名骨幹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餘17人中有16人分別被判2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1人免於刑事處罰。
據悉,這是一起典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長達10萬字的判決書中說,1998年2月至2004年6月期間,李軍等人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涉嫌殺人、綁架、非法運輸槍支彈藥和賭博、控制布匹運輸批發、建築工地開發“吃黑”等重大惡性案件20餘起,致使5人死亡,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2006年3月,武漢警方開展專案偵查,此案被公安部列爲督辦案件。經過艱苦地調查和追逃,警方基本掌握了該團伙的犯罪事實,成功抓獲了該團伙的主要成員20餘名,收繳槍支10餘支,追繳贓款7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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