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講“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
捫心自問,我們自己能夠做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嗎?
本組報道採訪過程中,記者在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和天津商業大學三所高校衆多幫辦義工的協助下,發出400份“天津市民慈善意識”調查問卷,從中發現,過半數市民認爲“有錢有閒才做慈善”的觀點“很不正確”。
解囊緣於憐憫者衆
本次問卷第一道問題即爲“最近一年,您是否參加過慈善活動?”值得欣慰的是,七成(280位,佔總數70%)的受訪者均參加過各種類型的慈善助困活動,單次捐款數額多在100-1000元(192位,佔總數48%);有約一成(48位,佔總數12%)的市民,在慈善活動中的單次捐款數額在1-100元之間;還有一成(40位,佔總數10%)市民,出手相對闊綽,有過單次捐款數額在10000元以上的記錄。
非常值得關注的是,六成以上(260位,佔總數65%)的受訪者認爲,參與慈善活動的動機爲“憐憫、感動和同情”——對境遇遠不如自己的人的同情,是目前絕大多數市民參與慈善事業的初衷;只有不足一成(20位,佔總數5%)的受訪者認爲“慈善應該成爲日常生活中自覺行爲的一部分”,而不是“同情憐憫時纔去慈善”。
據專家分析,這樣的慈善心態並不是不可取,而是說明本市的慈善事業還處在極爲初級的階段,出於同情感動的慈善行爲,隨意性很強,會造成慈善事業的不穩定性。
專門從事我國慈善事業現狀分析的學者楊團曾表示,一個世紀前,歐美國家也如我們現在一般,由着性子走,看到讓自己感動的人或事就慷慨解囊,沒看到關門過自己日子,由此爲慈善事業注入了太多的浮動因素,慈善事業始終無法成規模開展。
後來,美國某些富豪開始採用慈善信託的方式,即委託信得過的人向慈善機構進行大規模捐贈,由慈善機構對慈善基金進行有規律分配,以此來促進慈善事業相對穩定的發展。再之後,一批受慈善思想影響的工業巨頭創造出一種公司形式的慈善基金會——1910年,洛克菲勒基金會成立;次年,卡內基基金會成立。慈善事業逐步步入正軌。
之後,美國人的這一創新被全球的富豪們效仿,現代基金會逐步遍佈全球。僅在20世紀的美國,不到100年間,它就從幾個發展到40000個,標誌着慈善從傳統方式走向現代。
慈善止於誠信缺失
調查中,有三成(120位,佔總數30%)的受訪者在最近一年的時間裏沒有參加過任何慈善活動。究其原因,他們中82人表示,“對受助者的誠信度存在質疑”。
“不敢再冒傻了。”在政府部門工作的黃汝鍵先生的話極具代表性,2004年他在外地出差的過程中,參加了一次當地某部門組織的公益活動,爲一個貧困山區的孩子捐款1200元,“本來一年學費有1000元就夠了,我特意多給了200元,想讓孩子買點書籍文具。”
出於對組織者的信任,也因爲出差時間緊張,黃先生沒有要求和受助者見面,只記下了孩子就讀的學校名稱,“在快過年的時候,我又要到那裏出差,就想順便看看孩子吧,也給他買點年貨。”此番見面,讓黃先生慪了一肚子氣,“14歲的孩子,穿着阿迪達斯的旅遊鞋,戴着棒球帽,最可氣的是兜裏還揣着個手機。”眼前的景象,讓黃先生有一種受騙的感覺,他說孩子家所在的縣的確屬於國家級貧困縣,但他家卻地處縣城,父母都在沿海城市打工,生活在當地絕對算得上是小康階層,“有人告訴我,孩子的舅舅在當地民政局上班。”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從事幼教工作的葉璇也和黃先生一樣“懼怕”慈善了,她說自己曾經親眼看到在津樂匯門口跪求學費的小姑娘被幾個大人拉走後,在角落裏哈哈大笑着數錢的景象,那一幕實在“太刺激了”,以至於自己不敢再輕易嘗試這種“慈善”。
此外還有38名受訪者認爲“自己不具備慈善捐款的能力”,他們多是從事重體力勞動的低收入者、失業者、家庭突遭重大變故,或家中有重病、殘障的親人,但應該說明的是,這些受訪者僅僅是在最近一年沒有參加慈善活動。
還應該說明的是,所有受訪者都認爲,慈善不應該僅僅通過捐款體現,還可以通過志願服務的形式進行表達,“我沒有能力捐錢,但我可以捐時間。”45歲的低保戶馮英是個熱心腸,儘管生活拮据,但卻每週都要參與社區組織的義務勞動,自家樓棟從一樓到六樓的樓道也都是她來“承包”,幫孤老買菜,給雙職工帶孩子她也向來都是責無旁貸。
多數人願與救助對象面對面
誠信問題成了慈善事業的一個絆腳石,但說到底,這種現象還是因爲慈善機制出了問題,因爲機制的缺失,慈善者們不敢將錢放到一些慈善機構;因爲機制的缺失,出現了騙取善款的行爲;因爲機制的缺失,慈善者們除了慈善捐款外,還要額外地付出時間和金錢去調查自己捐出善款的走向。
本次調查中,40位受訪者在最近一年時間中有過捐款10000元以上的經歷,他們中的超過半數同時表示,曾經親自或者安排他人進行過或明或暗的善款流向調查。
“我承認自己有點錢,但我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39歲的李延斌經營着一家規模中等的電子公司,算得上金領一族。半年前他剛剛拿出10萬元現金參與助學活動,“我不往任何機構裏捐款,我安排我媳婦和兩個工作人員一起,自己出去找貧困生。”他說,自己聽了太多“僞慈善”的例子,因此決心腳踏實地進行慈善活動,“其實這樣的投入更大,10萬元捐款只是慈善活動的一部分,我還要負擔工作人員的工資、食宿和路費,但我覺得這樣值得,總比讓人騙了強。”
超過七成(304位,佔總數76%)的受訪者表示,明確表示希望通過一對一、面對面的方式進行捐助,覺得這樣透明度高;不足兩成(76位,佔總數19%)的受訪者認爲是否與受助者相見“無所謂”;只有不足一成(20位,佔總數5%)的受訪者堅持“不與受助者相見”。
而在救助對象的選擇上,將近六成(236位,佔總數59%)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是通過報紙和廣播電視來選擇救助對象,認爲有大衆媒體參與其中,更爲可信;有將近兩成(72位,佔總數18%)的受訪者是通過偶遇或親友介紹來選擇救助對象;剩餘兩成(92位,佔總數23%)的受訪者是通過網絡等其他途徑選擇救助對象。
幾乎所有受訪者都表示,希望能有明確的慈善法律出臺,用法律的力量來約束“僞慈善”,也爲衆多希望從事慈善事業的人們提供良好的慈善平臺。
慈善亟需新思路新招法
一些不爲人所注意的細節往往成爲推動慈善項目的死結。
“往哪捐錢?慈善協會?紅十字會?這些地方在哪?”70歲的退休工人謝萬科大爺有些鬱悶,他說自己知道有很多急需救助的困難家庭,也想盡己所能爲他們提供點幫助,但卻有些不知從何下手,問問周圍的人,也都不知道這些能接收捐款的地方在哪,“後來我纔看見,有些超市裏設有捐款箱子,不過也沒人提供諮詢,直接往那裏塞錢,總是不踏實。”
謝大爺的話頗具代表性,許多市民到處打聽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等公益機構的坐落地點,然後,冒着酷暑乘公交車一兩個小時才找到地方去捐款;還有很多年輕人,他們也有善心,但天天忙於工作,沒有時間專程去捐款——捐贈手段落後和捐贈網點偏少,給有善心的老百姓造成不便。
很多單位至今仍然不定期地搞一些募捐活動,但這種傳統形式已經在執行中遭到越來越多的不同意見,超過8成(328位,佔總數82%)的受訪者表示,“反感單位組織的例行性捐助。”
爲此,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NGO研究所所長鄧國勝說,現在單位組織的募捐,讓人感到是一項任務而不是獻愛心;捐款時大家關心的是領導捐了多少錢,我們都不能比他捐得多,而不是自己到底能爲別人做多少貢獻。
人均收入不高、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這是影響普通羣衆慈善捐贈的最主要原因。
六成(244位,佔總數61%)的受訪者反映,如果慈善募捐的方式更加靈活便捷,募捐的目的更加明確,善款的使用更加透明,募捐的過程讓人更加感到高尚,那麼他們還是願意盡其所能慷慨解囊的,但現在一些陳舊老套的勸募方式,只會讓大家心生反感。
工薪階層熱心慈善
作爲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每年有近6000萬以上災民需要救濟,有3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需要救助,有6000萬殘疾人需要關懷。而被稱作“第三次分配”的慈善捐助在化解社會矛盾、扶助弱勢羣體和建設和諧社會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然而面對巨大的慈善需求,我國富人卻少有善舉。本次調查中,只有不足一成(32位,佔總數8%)的受訪者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絕大多數(252位,佔總數63%)的受訪者,月收入在2000至3000元,而正是這部分人,最爲熱衷慈善事業,他們中的182位,在過去一年中參與了超過3次的慈善捐助活動。
據中華慈善總會統計,我國富人對慈善事業的捐贈小於15%,而他們擁有的社會財富卻在80%以上,中華慈善總會的捐贈物資中,近80%來自海外,只有20%來自內地。
中華慈善總會的一位相關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內地富豪15%的捐贈比例中,並沒有真正有名的富豪,基本上屬於有一點錢的“富人”,其個人資產還達不到“富豪”的標準。而據有關部門的統計,中國已有24萬名千萬富翁,每5000箇中國人裏就有這麼一位富豪!
而在美國,每年通過捐贈而獲得的慈善資金卻是一個巨大的數字:最富有的美國人中20%所捐贈的錢,佔了全部慈善款的三分之二。這一對比充分顯示出內地富人離“慈善”有多遠的距離。
此外,明星慈善也是衆人關注的一個焦點,(304位,佔總數76%)的受訪者認爲,明星應該帶頭慈善,只有不足一成(28位,佔總數7%)的受訪者不關注明星行爲,認爲“那是個人的事”。
中華慈善總會宣傳辦公室主任邵家嚴認爲,明星捐多少錢並不重要,作爲慈善機構,更希望他們能多參與一些義演活動,所產生的無形社會影響力纔是最重要的,“社會對明星的行爲都比較關注,比如濮存昕擔任預防艾滋病宣傳員,產生的影響力比捐錢大得多。”
社科院研究員徐友漁同樣表示,明星參與慈善活動最重要的作用並不在於捐多少錢,而是他們對公衆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明星本來就在公衆中有很大的號召力,他們帶頭的話,會帶動很多普通人蔘與慈善活動,這個作用就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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