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維是一名安裝工,兩個月前他到梅江某小區爲客戶安裝空調時,被忽然衝出的惡狗咬傷。雖然這是隻流浪狗,可王維維一紙訴狀將該小區的物業及兩名保安告上法庭。原來,王維維得知,他之所以會被流浪狗咬傷,是由於當時該小區的兩名保安用鐵鍬追趕這隻狗,將狗追急了導致傷人。日前,天津市河西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開庭當日,只有物業公司派人到庭,兩名保安張某和丁某未能到庭。
物業公司在答辯狀中稱,王維維訴稱其在樓道被狗咬傷是物業所屬保安人員“想把狗轟出小區,結果把狗追急了造成原告被狗咬傷”一節,與事實不符。實際情況是物業公司所屬保安人員接小區監控室報告發現區內一隻沙皮狗無人牽領在小區內亂竄,爲防意外需控制此狗。故保安人員在小區四處尋找此狗,而非追趕此狗。當保安人員尋至5號樓附近時,聽見王維維呼喊狗咬人時,才發現此狗在7號樓一樓樓道內,已被王維維打死。所以,王維維被狗咬傷並非保安人員追狗所致。
當法官詢問兩名保安爲何未能到庭時,該物業公司來人稱,兩名保安已經辭職不知去向。
那麼流浪狗傷人到底該由誰埋單?物業、保安還是王維維自己?由於兩名被告未能到庭及需要證據調取等原因,法官決定擇日另行開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