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團紀委21日在集團系統內通報了10個嚴重違規違紀違法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3.25億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397萬元,形成不良貸款1.19億元。
其中,大連分行周素華案,涉及金額近億元,其中4000萬元至今未能償還;廣州分行在三年裏,使用5500多張假髮票及用途不實的發票,套取費用4000萬元。
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說,這些案件反映出光大集團內部管理的嚴重問題。這裏面既有公司治理不完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的問題;也有制度執行不力,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管理薄弱,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情況;既有激勵約束機制和人力資源管理機制不完善,幹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的現象;也有一些基層單位缺乏管控,個別人員私慾惡性膨脹,喪失應有的職業道德底線的因素。
唐雙寧說,面對嚴峻的形勢,光大集團必須要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增強案件及風險防控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標本兼治,構建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的長效機制。對案件風險隱患多,大案、要案、新案頻發的單位和分支機構,特別是銀監會通報、審計署點名的“重災區”,要給予“重點關照”;繼續深入排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加強對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
此前,據唐雙寧透露,依據國務院批准的光大集團改革重組方案,光大集團的改革重組目前已基本確定爲以下三個方面:改革重組光大集團,成立中國光大金融控股集團公司(簡稱中國光大集團),持有金融類資產;改革重組光大實業,成立中國光大實業集團公司,持有非金融類資產;改革重組光大銀行,完善公司治理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集中處置不良資產,適時引入戰略投資者,擇機公開發行上市。改革重組後的三個公司由匯金公司或匯金公司委託的中建投代表國家出資並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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