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餡包子”事件中的商販衛全峯等人,以損害名譽權爲由將北京電視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物質精神損失。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因不符合名譽權案件的受理條件,法院駁回了衛全峯等人的起訴。
13日,“紙餡包子”事件中的商販衛全峯等人委託律師向海澱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北京電視臺侵犯名譽權。北京京哲律師事務所的張石磊是衛全峯等人的代理律師。她稱,北京電視臺播出《紙做的包子》節目後,多家媒體進行了轉載,給衛全峯等人的生意和精神造成較大打擊。此外,在電視上露面後,衛全峯等人在老鄉和陌生人中經常被指認出,造成很多誤解。他們認爲,自己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攝的,現在名譽被損害,因此起訴北京電視臺,要求賠償物質和精神方面的損失。
此前,張石磊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未對訾北佳(“紙餡包子”假新聞炮製者)訴訟的原因是訾北佳已受到刑事追究,再讓他進行民事賠償,可能存在能力有限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訾北佳的行爲是職務行爲,最終結果是北京電視臺審查不嚴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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