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點私自放行3輛以上超限運輸車輛,其所屬的公路分局局長將被免職。針對今年以來山西省國、省道公路超限超載車輛反彈並導致公路、橋樑受損嚴重的現狀,山西省公路局日前決定以空前力度整治公路超限超載車輛。
山西省公路局要求各地市公路分局行動起來,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集中整治。今後,對於發生在國、省道上的超限運輸行爲,各超限檢測點必須一次卸載到位,絕不允許只罰款、不卸載或卸載不到位就放行,必須嚴格落實“誰放車、誰簽字、誰負責”制度。如果超限檢測點私放超限車輛被稽查人員發現,且數量達到3輛以上,除要追究超限檢測點所屬的公路段主要領導責任,超限點所在市的公路分局局長也將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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