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用房的建設是政府的責任 資料圖片
由國務院主持的全國住房保障會議昨天(24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的主要目的在於全面落實此前一系列調控意見中提出的住房保障措施。據悉,會議之後,相關配套文件將會陸續出臺,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兩個議題
早報記者昨日獲悉,此次會議分兩天進行。作爲距1998年召開的全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與住宅建設工作會議近10年後又一次高規格的全國性住宅工作會議,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出席會議並講話,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發改委、央行、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出席會議,此外,參會的還包括各省市地方政府的主要負責人。
這次會議有兩個主要議題,分別是對於國發200724號文《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下文簡稱24號文)的具體內容的落實;以及對此前出臺的“國八條”及“國六條”中住房保障措施的落實。
記者瞭解到,24號文總體來講還是一個方向型的文件,還需要一系列可執行的配套政策文件的配合,內容涉及到民政、土地、金融、財政、稅收等各個部門,未來將出臺相應的配套文件以供執行。
今後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保障性用房的建設將作爲政府責任來加以保證實施。
落實90/70政策
會議的另一個議題是對於之前已經出臺的“國六條”以及“國八條”措施的落實執行。
2005年3月底,由國務院提出的調控房價8條意見(俗稱“國八條”)明確提出,要“大力調整住房供應結構,調整用地供應結構,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經濟住房土地供應,並督促建設。”
此後的2006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針對當前房地產業存在的問題提出六條措施,俗稱“國六條”。“國六條”將住房保障放在的第一位的位置,首要一點措施就是“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重點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實施住房建設規劃,對新建住房結構提出具體比例要求。”
此後,九部委出臺《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作爲“國六條”的配套細則,《意見》明確,要重點發展滿足當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同時,明確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雙限房”擴大保障範圍
雖然政策執行已經有一年多時間,但落實情況並不理想。據悉,會議將會商討切實可行的政策,推動此類住房的比例達標。據悉,建設部將在10月底之前,對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比例展開督察,以確保房源。
曾任職於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的資深學者武建東表示,1998年住宅會議是爲了進行全面房改,這一次是爲了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記者從知情人士處得知,作爲住房保障的一部分,“雙限房(限價格、限面積)”將被提到較高位置。政府將出臺稅收財政等優惠,在城市推進“雙限房”,從而擴大保障人羣範圍。
武建東也建議,國家可以發行特別國債,組建全國住房保障服務機構,在城市的中心區和新城區大力發展“雙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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