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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深圳鹽田區開始試行醞釀已久的居住證制度。持證人將在工作、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便利服務。專家認爲,這是從根本上解決深圳人口管理問題的有益探索。
深圳居住證分爲《深圳市居住證》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兩種。其享受的權益涉及勞動社保、計生、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內容。
其中,在深圳務工、投資、創業或擁有房產等條件的公民可申請《深圳市居住證》,擁有該證可享受因公出入港澳通行手續,辦理車輛入戶和機動車駕駛執照、長期房屋租賃,子女義務教育等一系列權益尚未達到相關條件,抵深30日以上的流動人口必須辦理《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否則,除來深出差人員和應屆畢業生可在深圳短期租住旅店式管理的出租屋外,將無法從業主或轉租人那裏獲得長期租房。
據悉,在試行區域內居住、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的非深圳市戶籍人員應申辦居住證,外國人、無國籍人和港、澳、臺居民除外。
深圳土地面積1952.8平方公里,負載人口卻高達1300多萬人,其中戶籍人口187萬,僅佔人口總數的14%。深圳市公安局局長李鋒表示,大量流動人口的涌入給深圳生態、城市管理和服務帶來了“嚴重的挑戰”,他認爲,制約深圳發展的一個主要方面就是“人口的管理問題”,實施居住證制度,可實現對人口的系統管理。
據統計,在深圳居住1年以上的流動人口有500多萬人,其中大多數有穩定職業和固定住所,已成爲事實上的“深圳居民”。“使他們享受市民待遇,有利於增強深圳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李峯說。
有關專家表示,深圳的居住證准入門檻低,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已經開始逐步覆蓋到全社會。它淡化了“戶籍”概念、強調“居民”概念,有利於將人口管理從無序變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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