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市假記者猖獗。8月28日上午,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稽查大隊執法人員在該市禹都收費站設點排查,兩個小時內,查出持僞造證件的假記者9名。今年8月4日,稽查人員在209國道運城市萬榮縣通化收費站檢查,3個小時內,查出19名假記者,查扣仿製、自制新聞記者證及新聞採訪牌20多個。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就查獲假記者30多人。
卡車司機持有記者證,要求收費站免費
“許多車,甚至一些卡車的司機都自稱是記者,要求免費通過收費站。”209國道萬榮縣通化收費站工作人員介紹,每天拿“記者證”要求免費過卡的人就有四五十個,工作人員無法判定其所持證件的真僞。
假記者如此猖獗,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局於今年7月決定,開展打擊假記者專項行動。
8月4日8時到11時,在通化收費站,共有20人持記者證要求免費過關。這些“記者證”,除1人所持的廣電部門頒發的記者證合法外,其餘均爲假證。執法人員查扣了仿製、自制的新聞記者證及新聞採訪牌20多個。
8月28日上午,稽查人員來到禹都收費站設點排查,兩個小時內,查出持僞造的山西某報和電視臺證件的9名假記者。
在沒收的假記者證中,有假冒各類正規媒體的證件,也有的證件上面寫的單位根本不存在或爲非法機構。但是,這些“李鬼”式的證件,外形、顏色都與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正規記者證極爲相似。
在《記者證管理辦法》中,並沒有相應的處罰條款,執法人員只能對一般的“假記者”進行教育,並沒收、銷燬他們所持的假記者證。
而涉嫌搞“經營”或敲詐的假記者,則被稽查人員移交公安機關。8月27日,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稽查大隊執法人員接到羣衆舉報後,抓住了自稱“科技農業報社絳縣工作站站長”的假記者趙某。趙某的證件上蓋着“科技農業報社”的公章,而這份“報紙”其實只是山西某大學辦的內部資料“科技農業”。經查,這個未經省、市、縣文化新聞出版部門審批和備案的“絳縣工作站”,於2007年4月26日設立,還在當地電視臺播出了廣告,要“招聘熱心報道農業科技的特約記者和特約通訊員各10名,並頒發記者證和工作證”。目前,此案正在審理。
假記者“叫板”新聞出版局
8月4日,在209國道萬榮縣通化收費站,一名手持“××月報”介紹信的假記者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
此人開着一輛麪包車,“咋看咋不像文化人”,過卡時拿出一張介紹信,要求免費通行。執法人員上前查看,這張由“××月報社運城工作站河津分站”開具的介紹信,上面寫着:“賀某等壹人前往你處聯繫(辦理)組稿、廣告、發行、通訊聯繫。”
根據規定,任何媒體不得在縣級行政區域設立工作站或記者站,而且,“××月報”是非法出版物,執法人員當即沒收了“介紹信”。
司機委屈地說,這封介紹信是從“××月報”採編部副主任馮傑手裏買下的,價值1900元,“就圖過收費站免費”。
根據司機提供的情況,執法人員隨即趕往“××月報社運城工作站河津分站”。
有意思的是,該非法工作分站辦公地點竟設在河津市交警大隊院內,只有一間房、一張牀和一套桌椅,灰塵遍地,一片狼藉。
左等右等不見馮傑蹤影,執法人員只得向河津市文化新聞出版管理局通報了有關情況,然後離開河津。
一小時後,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
一名“器宇軒昂”的中年男子,駕駛着一輛本田轎車,徑直來到河津市文化新聞出版局,“要求採訪”,該男子嚴肅地說:“我要看看你們如何整頓文化市場。”
來者正是馮傑,緊隨其後的是一名年輕的“女助理”。
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管理局執法人員聞訊,立即原路返回。在對馮傑進行筆錄時,同行的女子見勢不妙,準備開車溜走,也被執法人員阻止。
執法人員隨後檢查了馮傑的隨車物品,結果令他們大吃一驚:一張密密麻麻的電話表上,集中了河津所有大小煤礦老闆的名字,備註一欄分別寫有“已去”或“未去”。
此外,還有幾盤神祕的黃色錄像帶,裏面的內容不堪入目,鏡頭上的“男主人公”居然就是馮傑,而女主角則各有不同。據馮傑交代,這些女性均爲“××月報社運城工作站河津分站”招聘的工作人員。
令執法人員吃驚的遠不止這些。
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稽查大隊隊長宋小釗介紹,“光是蓋着公章、貼有他照片的證件就有3個”——××月報社的工作證,職務爲採編部副主任;《××導報·金三角新聞》的新聞採訪證,職務爲記者;“消費×報中國扶優打假導刊”採訪證,職務爲記者。
“此外還有若干張票據。”宋小釗說,這些票據幾乎全部是開給各煤礦的,數額不等,開票日期從2006年4月至今,總額已超過10萬元。
面對越來越“嚴峻”的形勢,馮傑依然牛氣十足,他向辦案人員一一散發“軟中華”,未奏效;又一一列舉運城多位知名人士,稱“都是我的哥們兒”,辦案人員仍不爲所動。
最後,馮傑終於將口氣放軟:“一場誤會,能不能商量商量?”
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稽查大隊隨即對馮傑作詢問筆錄,馮傑雖然承認執法人員在通化收費站查到的“介紹信”是他所開,開“介紹信”時收了1900元的“押金”,但他同時理直氣壯地認爲:“我是有單位的人,只是沒有拿到新聞出版總署的記者證而已”。
“馮傑所說的單位,本來就是一個非法出版單位。”運城市文化新聞出版稽查執法人員說,“馮傑卻把它作爲招搖撞騙的靠山,甚至按時繳納費用。”
這一點,馮傑也承認:“我每個月上交總部1500元,逢年過節照交不誤,社裏不給撥一分錢,還要我們上交,不想辦法怎麼養活一大攤子?”
案件隨即被移交到河津市公安局。目前,本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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