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劉方仁,貴州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摺合人民幣677萬餘元
判決或處理結果:處理結果無期徒刑,沒收贓款,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貪官:高嚴,國家電力公司原總經理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涉嫌經濟犯罪
判決或處理結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貪官:王懷忠,安徽省原副省長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受賄517萬餘元;對價值人民幣480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判決或處理結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貪官:韓桂芝,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非法收受款物共計人民幣702萬餘元
判決或處理結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貪官:王昭耀,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704萬餘元,另有摺合人民幣近650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判決或處理結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貪官:王有傑,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634萬餘元,另有摺合人民幣890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判決或處理結果: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貪官:荊福生,福建省委原常委、原宣傳部長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收受他人錢物摺合人民幣數百萬元;生活腐化
判決或處理結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貪官:杜世成,山東省委原副書記、青島市委原書記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本人或夥同情婦收受他人財物達數百萬元;生活腐化
判決或處理結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貪官:劉志華,北京市原副市長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先後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數百萬元;包養情婦並濫用職權爲其承攬工程謀取鉅額非法利益
判決或處理結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貪官:邱曉華,國家統計局原局長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收受不法企業主所送現金;生活腐化墮落,涉嫌重婚犯罪
判決或處理結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貪官:鄭筱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
犯罪或涉嫌犯罪事實:非法收受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49萬餘元;玩忽職守
判決或處理結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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