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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百姓是帶着一肚子怨氣來法院的,聽王紅衛一說道,氣就順了。他們說:“和王法官相處沒有距離,她是真心實意地替老百姓着想,爲我們辦實事。官司敗了,我們也服!”
涉案的政府機關豎起大拇指稱讚王紅衛:“她辦案從不機械,總是盡最大所能給老百姓爭利益,同時儘可能維護政府機關的權威,實現‘官’與‘民’的共贏。”
法院的同行們也由衷地佩服說:“王紅衛的訣竅,就是在官與民之間尋找到了和諧的支點。”
王紅衛是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行政審判,說通俗些,就是“民告官”,這類案件複雜、敏感,處理稍有不慎,極易引發惡性事件或羣體衝突。
不久前,原告劉某一家四口分別向法院提起土地、規劃、裁決、拆遷許可等多起行政訴訟。王紅衛負責承辦其中的一起訴拆遷裁決的案件。在仔細分析、研究案情後,她在正式開庭之前找劉某做深入交談,發現劉某儘管以不同案由起訴不同的行政機關,但問題的“癥結”是一個——對補償安置不滿。
王紅衛多次找到拆遷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如實反映了原告一家的實際困難,夫妻雙雙下崗,兩個孩子都在上學,貨幣安置難以購買住房。開發商開始時態度強硬,提出公司斥巨資開發該片市中心區,因原告等人未如期搬離現場,導致該公司不能按期開工,每天的損失都很大。
王紅衛一面耐心做開發商的思想工作,一面找到區政府的職能部門(被告),與被告一起共同做當事人的工作,同時讓原告先行搬離拆遷現場。由於工作到位,各方當事人都做了一定的讓步,原告一家得到妥善安置,開發商贏得了工期,政府的行政行爲得以維護。隨後,幾起案件一併撤訴。
由王紅衛審結的700餘件各類行政案件中,沒有一件被上級法院以任何理由改判或發回重審,從沒有受到任何一個當事人投訴。近年來,王紅衛1次榮立個人一等功、3次榮立個人二等功,先後被授予全國優秀女法官、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天津市“傑出青年衛士”等榮譽稱號。(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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