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處方藥居然不用提供處方
網上售藥存監管盲點
除一些國家批准的售藥網站外,記者近日發現網上還存在一些銷售藥品的商家或個人,未經相關部門的許可,甚至在沒有合法營業執照的情況下銷售藥品,其藥品的質量和安全性令人擔憂。
記者在一家銷售減肥商品的網店看到,該店正在銷售一種售價1000多元的進口處方減肥藥。網上經營者表示消費者無需醫生開具處方即可購買此藥。當記者對其藥品的安全性和真實性提出質疑時,經營者給記者通過電子郵件發過來一個模糊的泰文收據,說藥是從泰國某醫院買的,還表示這藥肯定沒問題。
據瞭解,國家爲了支持和推動藥品電子商務的發展,先後公佈了幾批藥品電子商務試點單位和允許從事經營性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的《藥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中的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藥品經營企業,經與藥品電子商務試點網站簽訂協議,可在該網站從事藥品交易:(一)具有合法證照;(二)具有相應的藥品配送系統;(三)具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藥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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