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樊幾名貧困大學生“不知感恩,被停止資助”事件,在媒體上炒得沸沸揚揚。
事件反映出的中國“知恩圖報”文化與現代慈善精神產生的衝突,以及貧困大學生的心理困境,將長久地被關注。
而筆者感興趣的是事件的一個“插曲”:媒體披露,順利獲資助的女學生楊敏(化名)的父親是襄樊城區城管局副局長,母親也是環衛所合同工。如此“貧困生”是怎麼認定的?輿論質問。
城管局承認這是“爲不浪費名額,勉強推薦”,負責人辯解道,女學生父親雖是副局長,“但每月實際工資只有1200多元,還有每月1000元左右的津貼一直沒有發,其愛人在城管局下面的環衛所工作,工資每月也只有幾百元,生活並不寬裕。”
這個解釋“太有才了”。“生活不寬裕”與“貧困”的距離有多遠,相信沒有人不知道。什麼叫無理攪三分,此爲活例。
楊敏母親所在環衛所的所長承認,她每月工資加津貼有八九百元。但爲確保楊敏審批一次通過,在母親月收入一欄填了200元,家庭月總收入也變成600元,推薦意見中還寫道“夫妻下崗無住房……生活較困難”。
筆者不想把“造假行爲”同官本位聯繫起來,但爲什麼受益者的父親偏偏是副局長?上上下下的人都在爲促成“好事”努力,一路綠燈;尤其令人驚訝的是,事情暴光後,竟還有人能振振有詞地爲“生活困難”的副局長辯解。
日前,該女生得到的捐款已退還給資助人,襄樊市要徹查這起事件,“用作假手段騙取他人的愛心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爲。”
近年來,隨着捐資助學等慈善活動越來越多,各種造假行爲時有發生,慈善事業在監督方面出了問題。怎麼能保證愛心不會被“黑心”愚弄、欺騙?這有賴於社會整體道德素質的提高,過程是漫長的;而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對剛剛起步的中國慈善尤爲急迫。杜絕漏洞,把善事辦好,西方一些國家積累了豐富經驗,值得我們借鑑。
個別幹部利用職權侵佔公共利益,是事件留下的更深刻教訓。
慈善涉及公共利益,幹部理應以身作則,推進慈善,最低限度也不應趁機分取一瓢。但有些人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貪慾。
何止“造假騙助”呢,某些黑手還伸向低保資格、經濟適用房……挖空心思,有多大權辦多大事,“不以利少而不爲”,而這些利益大都事關困難羣體;長此以往,將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在羣衆中的威信。所以,對那些見利忘義、以權謀私的行爲,我們不能僅從道德層面加以譴責,必須依法追究責任,以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
期待對造假事件的追查不會不了了之。(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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