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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8月底國務院已作出了總體部署。但要讓保障性住房真正變成老百姓看得見、摸得着的實惠,還需要各級地方政府做更多過實、過細的工作,將落實保障性住房的目標進一步量化,措施進一步細化。
沒有量化的目標容易成爲不切實際的“浮標”,沒有細化措施的承諾到頭來往往成爲一句“空諾”。比如,早在幾年前,一些地方就陸續提出要爲中低收入家庭大力建設經濟適用房。但由於經濟適用房的總體用地規劃、單套面積和售價、購買者的收入標準等該量化的重要指標沒有及時量化;建設經濟適用房的主體該明確的未明確;銷售、管理經濟適用房的辦法和措施該細化的未細化、該透明的不透明,導致這些地方的經濟適用房建設工作,要麼變形走樣了,要麼乾脆成了畫餅充飢,羣衆對此意見很大。
在當前房價居高不下、羣衆期望值較高的情況下,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與管理,的確會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這就更需要各級政府用量化的目標、細化的措施來取信於民、造福於民。因此,對各級政府來說,有沒有量化其工作目標,細化其工作措施,是各級黨政領導敢不敢向羣衆負責,有沒有克服困難的信心的體現,也是衡量其工作扎不紮實、到不到位的具體標準。
實際上,目標量化、措施細化的過程,就是各地認真調查研究,尋找國家宏觀政策與當地微觀實際相結合的過程。因此要十分講究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切忌開空頭支票。今年初江西省爲了搞好經濟適用房建設,決策者列出了與之相關的150多個問題開展調研,經過反覆比較和測算,提出了“要讓中低收入家庭通過8-10年的努力買得起、買得到80平方米左右的經濟適用房,否則將追究各市市長責任”的量化目標和一整套舉措。這樣的目標是否能落到實處,還得由時間來檢驗。
目標量化、措施細化的過程更是自覺接受實踐檢驗和羣衆監督的過程。對此,羣衆可能一時會有這樣那樣的議論,領導幹部只有牢固樹立執政爲民的執政理念,才能經受得起議論和檢驗。如果態度端正,措施得力,羣衆的議論和監督可以變成推動政府工作的強大動力。只有這樣,保障性住房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實處,廣大羣衆才能真正得到實惠、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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