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9月7日電(記者屈凌燕)浙江省工商局7日發佈中國首個《流通領域食品銷售者經營行爲規範指引》。根據《指引》,浙江省內的食品銷售者將逐步推行不合格食品主動撤櫃、過期食品就地銷燬、無理由退貨等12項行爲規範。
據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長馬柏偉介紹,《指引》結合工商執法部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參考國際慣例,對浙江省食品銷售者明確了12項行爲規範。
值得一提的是12項規範中的兩項創新性的制度。一是不合格食品銷燬制度。對過期不合格食品,要主動銷燬,不退回供貨商,不得改頭換面重新上市銷售。二是無理由退(換)貨制度。即在合理期限內,消費者能夠提交購貨發票或消費憑證,並且所退(換)的商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質量要求的,銷售者應予全額退款或者予以更換。
馬柏偉表示,通過實行不合格食品銷燬制度,杜絕了不合格食品下櫃後通過改頭換面迴流到銷售環節,有效防止了“陳餡月餅”之類的事件再次發生。而無理由退貨制度,在國際上是較爲通行的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制度。
目前,這兩項制度已在杭州市部分大型超市和景區商店等開展試點工作,並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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