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潤波的經歷只是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加強審判權監督,促進司法公正的一個縮影。近年來,這個中級法院以強化審判權監督和責任追究爲重點,實行考評排序、入圍選拔等辦法嚴管隊伍,不斷規範司法行爲,有效地促進了司法公正。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有人員596人,是全國規模較大的中級人民法院,目前年審理各類案件近10萬件,約佔黑龍江省法院系統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一段時間以來,這個中級法院的審判、管理工作曾一度陷入混亂,發回重審、改判案件增多,上訪率居高不下,在2002年全省16箇中級法院評比中淪爲末位。據副院長由立都介紹,當時法官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等問題突出,辦案效率低、開庭紀律差,一些上訪案件幾年纔得到處理。
2003年初,新上任的院長王克倫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現象說到底是審判權監督出了問題,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會引發不公和腐敗。”
圍繞審判權監督,這個法院制定了“從嚴、求高、抓實”的治院方針,建立了院長集體接訪、發回重審和改判案件評查、信訪案件聽證、典型案件剖析、邀請當事人訴說等13項監督制度,從立案到執行實行全程監控;在全省率先推出審判委員會委員入庭聽審制度,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入庭聽審,將庭審過程置於有效監督之下。同時,針對發回重審、改判案件等情況,法院定期組織發改案件評查,改進審判工作。
這個法院還創新院長集體接訪制度,將上訪檔案和案件一併轉分管院長接待處理,直至上訪問題解決。到目前,法院共集體接訪159次,糾正有問題案件43起。
強化審判權監督,使哈爾濱市中院由亂到治。4年來,法院調撤結案年均增加11.3%,上訴案件、申訴案件、發回重審和改判案件不斷下降。2006年全市法院民事一審、二審案件平均審理時間分別比法定審限縮短75天、34天,法院涉訴信訪案件年均減少38.6%。
撞擊“好人主義”,形成“火爐效應”
審判權監督關鍵要敢於觸及矛盾。哈爾濱市中院爲此出臺了通報批評、停止審判權、誡勉談話、引咎辭職4項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審判問責,觸及個人根本利益。
爲了落實制度管理,王克倫經常在法院幹部會上提醒大家:“我們就是要通過制度建設形成‘火爐效應’,關鍵是要撞擊‘好人主義’。如果有人敢碰爐壁就要被燙傷,時間長了就沒人再敢碰了。”
據法院紀檢監察室副主任陳佔文介紹,因案件質量出現問題、造成案件有理訪等原因,全院共有81人被調離審判崗位,有些被免去法職,甚至追究了刑事責任。對18名中層領導幹部和基層法院院長因部門或單位失職、失察造成案件或隊伍出現重大問題進行誡勉談話,有的還引咎辭職或被免去領導職務。
2005年,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宋曉平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收受當事人的賄賂,被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2年執行。今年6月,民事審判庭3名審判人員工作時間飲酒被查實後,分別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停止審判權。刑事審判一庭庭長靳巖說:“幾年來,我們庭已有6人被停止審判權,誰也不敢再碰‘高壓線’。”
近年來,全院共發出督查、紀律作風、紀檢監察、案件質量、涉訴信訪5項通報1000多起,通報幹警1586人次,扣發年度目標獎832人次,扣發獎金總額70萬元,用以獎勵先進。對37名違法違紀幹警進行了公開處理,其中開除公職4人、行政降級3人。
營造“靠工作不靠運作”的用人環境
法院辦案質量和效率不高的最大問題是難以解決幹好幹壞一個樣。這個法院積極探索以考評排序、入圍選拔爲重點的評價用人制度,實行有形政績考覈、選人,營造了“靠工作不靠運作”的用人環境。
據瞭解,法院近年來實行年度全員考評排序、審判工作月排序、監督工作季排序、基層法院半年排序,給每個人打分排隊。以審判業務爲例,要以信訪、發改、調撤、上訴、再審、執行6大指標爲依據,由審委會辦公室監控,加上隊伍建設評估情況,最終綜合排序。對法官執行紀律和辦案作風問題,由紀檢監察部門明察暗訪進行經常化監督。
與此同時,法院堅持把排序前三分之一作爲提職晉級、評先選優的入圍條件。幾年來,通過排序選任處級幹部24名、副局級幹部5名,記功表彰972人次,激活了全院上下的“每個細胞”,法官普遍增強了危機感和緊迫感,一些法官手裏沒案子就主動找案子審。
經過不斷完善機制、嚴格管理,哈爾濱市中院的審判、管理工作納入了良性循環軌道。在全省16箇中級法院排名上,這個法院由2002年的末位,一年一個臺階,2006年躍居第4位,其中執行工作排名第一,被評爲全省先進法院。
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石忠信說,哈爾濱市中院以限制審判權濫用爲核心,從嚴管理,憑政績選人,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發生了明顯變化,對於維護秉公執法的良好形象、追求司法公正與效率是積極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