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溫州9月9日電(通訊員滕理忠鹿檢周) 9月6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法院對2006年發生在溫州鬧市區的一起持械鬥毆案作出一審宣判,3名主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十年和十一年,其他11名被告人也被判刑。
2006年9月4日,兩個犯罪團伙約十幾人因賭債糾紛在溫州一碼頭鬧市區持械鬥毆。案發後,溫州警方將14名涉案人員全部抓獲,繳獲“五四式”手槍一支、仿“六四式”手槍一支以及兩支自制火藥槍。法庭上,檢察機關指控14名被告人分別涉嫌聚衆鬥毆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賭博罪、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