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中國法院網訊 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校園盜竊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5月至9月間,徐張節等8名被告人流竄於北京市各大高校教室、宿捨、服務間等地,專門偷筆記本電腦、攝像機及手機,僅四個月,共計盜竊19起,其中筆記本電腦27臺,手機15部,攝像機2臺,現金2300餘元。經鑒定共計金額25萬餘元。
據被告人徐張節交待,每次他們幾人進入學生宿捨盜竊都是在學生進出宿捨的高峰時段,他說:『隨著大批學生一起混進去,不容易被發現。』而且『很多宿捨裡根本就沒人,而且學生的防范意識都很低,出門都不鎖門。』這樣纔給他們幾人盜竊的機會。
檢察機關認為徐張節等8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尚未當庭宣判。作者:滕曉麗/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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