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扶貧開發具有長期性和艱鉅性,低保制度不能代替扶貧開發
-扶貧開發目標應從重點解決溫飽轉到“增加貧困人口收入;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縮小貧困地區與其他地區整體性差距”上來
-把重點縣領導幹部的政績、升遷與扶貧工作掛鉤,並採取一定的獎勵措施,鼓勵貧困縣脫貧摘帽
-實現扶貧資源整合,建立以結果爲導向的扶貧資金分配激勵機制
財政部扶貧調研組近期赴寧夏、甘肅兩省區進行農村扶貧開發專題調研,瞭解當前農村扶貧開發面臨的形勢。甘寧兩省區扶貧開發取得了明顯成績,探索出不少好的做法和經驗,同時也面臨不少困難和問題。農村貧困人口所面臨的困境也不一樣,有的基本上衣食無憂,但家中缺錢;有的靠天吃飯,聽天由命;有的受惡劣的自然環境限制,靠政府救濟度日。貧困的原因有同有異:有的是思想觀念落後;有的是自然環境惡劣;有的是政府幫扶政策輻射不到或力度不夠;有的則是政策設計不合理,事倍功半。
從甘寧兩省區,乃至全國的情況來看,當前扶貧開發既有良好的機遇,又面臨嚴峻的挑戰。
當前扶貧開發面臨的挑戰
首先是貧困羣體規模依然較大,貧困羣體與其他社會羣體發展差距呈擴大之勢。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06年底,甘肅寧夏兩省區貧困人口規模分別是499.2萬人(絕對貧困154.9萬人,低收入344.3萬人)和33萬人(絕對貧困8.9萬人,低收入24.1萬人),而兩省區建檔立卡結果分別達到了753.63萬人(絕對貧困225.89萬人,低收入527.74萬人)和133.5萬人(絕對貧困70.6萬人,低收入62.9萬人)。兩省區貧困地區與全國平均發展水平的差距在擴大,而且兩省區貧困地區內部的發展差距,特別是城鄉差距也在擴大。2000年到2006年,甘肅省農民人均純收入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從1:3.44擴大到1:4.18;寧夏農民人均純收入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從1:2.85擴大到1:3.33。
其次是部分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還沒有根本性地改變,制約生產生活發展的關鍵性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兩省區乾旱帶還有相當一部分地方沒有解決缺水的問題,這些地方農民羣衆生產生活依然相當困難。山大溝深,生態脆弱,乾旱少雨,很大一部分地區仍然是靠天吃飯。
三是貧困地區自我發展的能力不強。2006年,“三西”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重點縣財政自給率平均在15%左右。農村人口素質普遍較低,就業難度大。扶貧開發確實使一部分人解決了溫飽問題,但鞏固溫飽問題的任務還相當艱鉅。因此,農村扶貧開發具有長期性和艱鉅性。
四是農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後,貧困地區扶貧開發求發展的意願更加強烈。今年,低保制度全面建立起來後,甘肅、寧夏兩省區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將全部得到保障。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將隨之得到根本解決。但是,調研中,兩省區一致認爲,低保制度不能代替扶貧開發。低保制度僅僅是解決了貧困人口的生存、生活問題,農村貧困羣體的發展問題仍然要靠“造血”式開發扶貧來解決。
五是貧困的複雜性和反貧困的艱鉅性,呼喚制度性、整體性扶貧政策體系。我國農村貧困的原因是複雜的,既有自然條件制約,也有人力資本落後的原因,既有制度性缺陷,也有機制方面、具體工作層面的不足。近年來,國家在農村稅費改革、農村義務教育、衛生醫療、生態建設等方面的政策設計,對促進貧困地區、貧困羣衆改變貧困落後面貌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從甘肅、寧夏乾旱帶貧困現狀及反貧困實踐看,幫助貧困地區發展、貧困羣衆脫貧致富,既需要貧困地區立足科學發展觀,實事求是地做好規劃,還需要政府對貧困地區做出更多的系統性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
創新管理機制提高扶貧工作成效
目前,我國農村貧困人口扶貧任務十分艱鉅,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加大投入力度;扶貧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充分依靠和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防止不切實際的瞎指揮,束縛地方政府的手腳;要堅決支持地方整合資金,將各方資源整合起來辦大事。要創新管理機制,提高扶貧工作成效。
要賦予開發式扶貧新的內涵。開發式扶貧是我國多年來農村扶貧實踐的經驗總結,也是今後扶貧工作當中仍然需要堅持的一個基本工作方針。國際反貧困經驗表明,只有通過開發式扶貧,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貧困人口的素質問題、發展問題和能力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形成自我可持續發展的良性機制。我國多年來的扶貧經驗也證明了這一點。開發式扶貧方針不排除其他扶貧手段,比如救助救濟力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爲維持生存的基本條件,是對扶貧開發工作的有利促進和有利補充。因此,扶貧開發的方針不能動搖,扶貧開發現行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不能動搖,扶貧工作的力度不能削弱。
但是,新形勢下的扶貧開發應賦予新的理念和內涵。應由專項扶貧開發轉變到綜合扶貧開發的思路上來;應突出對貧困羣衆和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自我反貧能力的開發與提高;應由注重點上開發轉到點面結合,以面帶點,以點促面。
要重新定位扶貧開發的目標任務。過去扶貧開發主要或者側重於解決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從當前形勢看,這一目標應該調整。一方面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將全面、穩定地解決貧困羣體的溫飽問題。另一方面,扶貧目標不適當調高,貧困羣衆脫貧也就不穩固,低保壓力也會增大。因此,在新形勢下,扶貧開發要將解決溫飽與鞏固溫飽並重,加快發展與縮小差距並舉,實事求是地確定扶貧開發的目標和任務。建議將扶貧開發目標從重點解決溫飽轉到“增加貧困人口收入,縮小貧困羣體與其他社會羣體收入差距;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發展,縮小貧困地區與其他地區整體性差距”上來。扶貧開發的主要任務則是發展經濟、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要進一步明確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在扶貧工作方式和實現形式上,需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應以貧困地區和貧困羣衆最迫切最需要解決的問題作爲扶貧開發工作的着力點,針對不同的條件,採取不同的措施。不能機械地定比例、定標準,具體的支持方式和內容應由各地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創新扶貧機制。一是探索建立扶貧開發與其他支農政策的協調配合機制。無論是從中央層面,還是從甘肅寧夏兩省區的實際情況看,隨着公共財政體制的不斷完善,針對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的政策也越來越多,資金的投入也不斷地加大。如果扶貧開發能和這些政策有機結合起來,將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要實現扶貧資源的整合,一是要求貧困地區立足科學發展觀,實事求是地編制扶貧發展規劃,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二是要樹立“大扶貧”觀念。積極發揮各部門的優勢,實現資源整合和協同作戰。要以貧困地區新農村建設爲平臺,以扶貧資金爲“黏合劑”,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下,認真研究將各種資源有效引導到貧困地區的辦法。三是鼓勵各地進行探索和試點。特別是在縣級開展扶貧資源整合試點。
二是研究建立重點縣的進退機制。改變現在重點縣一定幾年不變的做法,制定考覈辦法,把重點縣領導幹部的政績、升遷與扶貧工作掛鉤,並採取一定的獎勵措施,鼓勵貧困縣脫貧摘帽。中央控制重點縣總量,重點縣的調整權下放給各省,由省政府確定調整的時機和對象,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三是建立以結果爲導向的扶貧資金分配激勵機制,促進扶貧責任的落實。在建立績效考評機制基礎上,完善扶貧資金分配方式。將財政扶貧資金分爲兩部分分配,一大部分資金按照貧困規模、貧困程度分配,以體現公平性。另一小部分資金按照績效考覈情況分配,以保護、激勵各地扶貧積極性。這部分資金實行“以獎代補”,對扶貧開發工作實績好的多補,差的少補甚至不補。
四是完善社會幫扶機制。扶貧是全社會的責任,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共同支持。在這方面需要完善一些機制,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把政府扶貧和社會幫扶有機地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加快扶貧開發的步伐。特別是要更加註重發揮婦聯、婦女在扶貧開發中的作用,增加安排針對貧困婦女的扶貧項目,提高婦女在扶貧開發中的參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