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次受理涉農商業保險理賠,共賠付受災羣衆財產損失60萬元 青海省啓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
由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農牧廳、民政廳和人保西藏分公司組成的工作組,近日在那曲雙湖特別區召開現場會,對在今年5月12日雙湖特別區雪災中蒙受損失的羣衆進行現場保險理賠,共賠付受災羣衆財產損失資金近60萬元。
雙湖特別區措折羌瑪鄉受災牧民赤烈旺久家庭十分困難,在拿到賠付後激動地說:“這次雪災給我們經濟上帶來很大損失,要不是政府幫助,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去年11月份,由自治區財政廳牽頭,區農牧廳、民政廳參與,人保西藏分公司具體操作,分別在日喀則地區拉孜縣和那曲地區雙湖特別區進行涉農商業保險試點。保險範圍包括種植業、養殖業和民房,承保金額5.9億元,參保農戶約1.2萬戶,試點縣區的保險費用由政府補貼90%,農牧民承擔10%。保險責任主要是自然災害。
西藏自治區涉農商業保險的實施,是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注民生,促進農牧業穩定發展、農牧民持續增收,建設社會主義新農牧區採取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涉農商業保險,不僅可以降低農牧民因自然災害而返貧致貧的風險,促進農牧區和諧穩定,而且可以有效解決目前政府救災機制運行中存在的查勘定損簡單化、救災補助平均化等問題,更有效地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據瞭解,在試點成功取得經驗的基礎上,涉農商業保險將逐步在全區推廣。(黃澤敏)
又訊 青海省湟中縣、樂都縣和互助縣六個鄉(鎮)的農民今年種植的11萬畝油菜、小麥、青稞、蠶豆和蔬菜,以及12285棟溫室及塑料大棚,再也不怕冰雹災害的侵襲了,因爲該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在這三個縣啓動。
青海省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可以用“政府打傘,農民避風”來形容,因爲參保的農民只需掏5%保險費,其他95%的保險費由省、縣兩級財政補助。如果農戶連5%保險費也無法支付,受災後仍然可以按財政補貼比例95%領取賠付。
據瞭解,該省財政在今年初就安排了政策性農業保險專項資金。青海根據實際確定湟中縣、樂都縣和互助縣三個縣爲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縣。試點險種爲農作物種植雹災保險、農業基礎設施(日光節能溫室及塑料大棚)保險,總保險金額10489萬元,保險費率6%,保險費581.9萬元,其中,省財政補貼保費500.4萬元,佔86%;試點縣財政補助保費52.4萬元,佔9%;農戶需支付29.1萬元,佔5%。(青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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