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王紅衛的名字被很多人知曉,與她打過交道的當事人直豎大拇指,說她辦案公道。不但政府官員說她公道,老百姓也說她公道。王紅衛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有關領導告訴記者,王紅衛的訣竅,就是在官與民之間尋找到了和諧的支點。
-她辦的都是鐵案
近兩年來,王紅衛妥善審理各類行政案件500餘件,依法審查了非訴行政執行案件60餘件,化解了大量“官民矛盾”和糾紛。王紅衛審過一起因房屋拆遷而引發的羣體性訴訟案件。針對人數多,情緒激烈,事態隨時可能激化的情況,王紅衛帶領全庭同志從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認真細緻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傾聽當事人的訴求及意見。儘管最後駁回上訴,維持了一審裁定,但上訴羣衆對王紅衛等法官的工作表示滿意。
-依法保護羣衆利益
王紅衛常說:“作爲法官最重要的就是公正。尤其在審理‘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中,更應依法公正審理好每起案件,保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
2006年,原告劉某一家四口向法院提起土地、規劃、裁決、拆遷許可等多起行政訴訟案。爲了找到解決糾紛的辦法,王紅衛沒有單純地就案辦案。她在正式開庭之前找劉某談話時,發現劉某主要對補償安置不滿。於是,她一面耐心做開發商的思想工作,一方找到有關職能部門。經過耐心細緻地工作,政府的行政行爲得以維護,開發商贏得了工期,原告一家得到妥善安置,達到了案結事了的效果。
-以集體利益爲重
王紅衛的母親半身不遂已經10年了,生活不能自理。孩子小,上學需要接送。但她從未因爲家人歇過一天班,請過一次假,更未影響過工作。2004年6月至9月,王紅衛作爲“支援西部法官培訓4人講師團”中的一名成員,赴甘肅開展法官培訓工作。在爲期4個月的培訓中,她行程1萬多公里,完成了對16箇中院、91個基層法院4732名幹警的培訓,受到高度評價和廣大學員的一致好評,並被最高法院授予“支援西部先進個人”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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