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醞釀已久的中國國家級預防腐敗的專門機構——國家預防腐敗局宣告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直屬國務院,其首任局長由數日前剛履新的監察部部長馬馬文兼任。
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教授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首任局長由監察部部長兼任,體現了中國政府對於落實《聯合國反腐敗公約》以及對於預防腐敗戰略的高度重視。國家級預防腐敗的專門機構——國家預防腐敗局的建立,表明了中央解決腐敗問題的信心和決心,對今後的反腐敗工作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
預防腐敗局“醞釀已久”
有關人士表示,其實早在2003年12月監察部、外交部就委派代表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2005年10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並批准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二章的兩個條目專門提到“預防腐敗政策”。其中,第六條明確規定,各締約國均應當根據本國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確保設有一個或酌情設有多個機構”以預防腐敗,並賦予這些機構“必要的獨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資和專職工作人員”。公約強調了“更加高效而有力地預防和打擊腐敗”的反腐敗宗旨,創設了腐敗犯罪所得資產的追回措施,規範了反腐敗的國際合作內容和方式,包括司法協助、引渡、被判刑人的移管、刑事訴訟的移交、執法合作、聯合偵查和特殊偵查手段等條款。
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任建明教授表示,國家預防腐敗局作爲直屬國務院的國家局,是獨立於現有各反腐敗機關的獨立機構。在國家預防腐敗局成立之後,各地亦將適時成立相應的地方預防腐敗局。從職責性質和工作領域來看,國家預防腐敗局和中紀委、監察部、高檢有着密切的關係,都屬於肩負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國家機關,正是因爲這個原因,國家預防腐敗局在工作上接受中紀委和監察部的指導。首任局長由監察部部長兼任,則體現了這種關係。
據瞭解,國家預防腐敗局的主要職能是進行宣傳、教育,進行制度的建設、機制體制的創新以及在反腐敗上抓一些源頭性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加強對幹部的教育;二是加強制度建設;三是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四是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認真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所規定的義務。
“預防”腐敗是關鍵
有關專家指出,備受關注的國家預防腐敗局的建立,是中國“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反腐戰略轉向的重要體現。這意味着在大規模辦理腐敗案件之後,高層已將反腐重心悄然前移,力圖通過教育和體制機制的創新,在源頭上防治腐敗。預防爲主,防打併重,已經被證明是一條行之有效的反腐敗辦法,因此,國家預防腐敗局的成立,被人們寄予厚望。
從世界範圍來看,各國反腐工作在設立反腐敗機構的早期,往往把打擊貪污犯罪作爲工作重心;隨後逐漸從懲治腐敗轉向教育和預防。2006年10月23日召開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一次年會上,中國、英國等八個國家領導人亦達成共識,認爲“預防勝過治療”,多數發展中國家甚至已將預防腐敗當做根本的發展戰略。
任建明介紹說,2005年初,中央正式頒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中央提出,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到2010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
有關專家指出,從注重事後懲治向注重事先預防的轉變,是反腐敗鬥爭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也是我們從查處腐敗案件中總結的重要經驗教訓。以2006年爲例,在受到黨紀處分的人中,因妨礙社會管理秩序、失職瀆職、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和財經紀律而受到處分的黨員幹部爲78980人,佔受黨紀處分人員的81.2%,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的3530人,佔受黨紀處分人員的3.6%。除此之外,還有37775人受到政紀處分。雖然從總量上來看,觸犯黨紀國法受到制裁的只佔少數;但是,這些少數違紀違法者給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卻是不可小視的。如果不加快建立預防體制,那麼,司法機關懲處腐敗的壓力將會越來越大,社會的不滿情緒也會不斷增加。
對於我國反腐工作注重向事先預防的轉變,任建明認爲,從國際經驗來看,教育、預防和懲處是成功反腐敗戰略的三個基本組成部分,這三大對策都具有各自不同的價值定位,不能互相替代,但三者之間需要互相配合與支撐。
他表示,懲治是腐敗行爲發生之後的對策,預防應當在腐敗發生之前起作用。這是此兩戰略對策的顯著不同之處。實踐證明,反腐取得成功必須要靠有效的預防。事實上,預防腐敗的問題還遠沒有解決,巨大的挑戰將擺在新成立的國家預防腐敗局面前。
運作模式備受關注
有專家表示,國家預防腐敗局的成立是中國在反腐敗問題上的制度創新,是吸收和借鑑發達國家預防和懲處腐敗的先進經驗。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影響的不僅僅是一個行業和領域,而是中國反腐敗格局的大調整。他的運作模式也備受各方關注。
任教授表示,預防腐敗工作需要有一個專業機構來承擔。香港廉政公署的腐敗預防工作和廉潔教育工作都有十分寶貴的經驗,其“防止貪污處”的做法很值得借鑑。香港廉政公署下設執行處、專司預防的防止貪污處和負責教育的社區關係處。防止貪污處人數最少,僅有50多人(廉政公署總共有一千多人),但是它有諮詢委員會,還經常藉助外腦來研究和設計方案。
據瞭解,該處一直以來通過定期審查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的規章制度,以確保及時堵塞可能導致貪污的漏洞,並在制度或運作上增加透明度與問責性,令貪污分子缺乏萌芽生長的條件,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防貪處成員中不少具有專業資格,如會計師、覈算師、工程師、測量師和諮詢科技專才等,也有曾任職於不同政府部門經驗豐富的行政或專業人員。因爲他們對不同專業或政府各部門運作都有深入的瞭解,在進行防貪工作時,往往能夠收到更佳效果。
任建明說,我們的國家預防腐敗局也應該高效而精幹,除了法律授權充分之外,國家預防腐敗局在預防工作領域的專業和能力是其獲得成功、爲我國反腐敗鬥爭作出實質性貢獻的關鍵之所在。所以,專業能力建設應當成爲國家預防腐敗局的首要任務。畢竟國家預防腐敗局的機構和編制不可能十分龐大,因此,無論是從短期還是長期來看,藉助“外腦”來提高機構的專業性就變得十分重要。
任建明認爲,預防制度能否得到認真執行是預防和治理腐敗關鍵。他表示,這些年來,我們建立了一些科學的預防制度,但沒有得到認真執行,甚至被扭曲、成了“幌子”,爲腐敗行爲“背書”,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有關制度只有得到認真執行,纔能有效發揮預防、治理腐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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