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 9月12日電(記者鄭良)福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對一起詐騙案件作出終審判決:犯罪嫌疑人黃種雄、黃開靖、蘇金全冒充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虛假信息詐騙,構成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2006年12月,黃明坤(另案處理)、黃種雄、黃開靖事先共謀策劃,由黃明坤冒充“銀聯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黃種雄冒充“公安局金融犯罪調查科”工作人員、黃開靖冒充“銀聯客服中心”工作人員進行虛假信息詐騙。蘇金全在湖北發佈虛假“刷卡消費”手機短信息,以受害者銀行卡密碼被盜用爲名,“提醒”受害者及時向“銀聯客服中心”及公安機關反映情況,更改銀行卡密碼,並提供相關部門電話號碼。
今年年初,福州市民王某收到詐騙短信後,撥打該信息提供的電話號碼詢問,被犯罪分子誆騙在銀行ATM機上進行“轉賬操作”,被騙走人民幣62萬元。此前,黃種雄、黃開靖、蘇金全等人還採用類似手段詐騙陳某人民幣5000元。
福州市中級法院經審理認爲,黃種雄、黃開靖、蘇金全等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採用虛構事實手段騙取人民幣62.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
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黃開靖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6000元;以詐騙罪判處黃種雄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6000元;以詐騙罪判處蘇金全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00元。
(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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