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天津生態市建設規劃綱要》的決議
(2007年9月12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了《天津生態市建設規劃綱要》。會議認爲,《綱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思想,符合天津實際,重點突出,目標明確,體現了國務院將天津市定位爲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以及將濱海新區的發展定位爲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環境優美的宜居生態新城區的要求。會議決定批准《天津生態市建設規劃綱要》。
會議指出,建設生態市是黨和國家的戰略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區域經濟、社會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有效途徑,也是關係天津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長遠大計。會議要求,各級政府要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制定並落實生態市建設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簽訂目標責任書,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確保實現生態市的奮鬥目標,把生態市建設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融入到全市工作的各方面,把生態市建設與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機結合起來,充分利用先行先試的有利條件,將濱海新區率先建成生態城區;要牢記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竭盡全力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環境生態問題,把提高人民羣衆生活質量作爲生態市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把天津建設成爲經濟繁榮、人民富裕、環境優美、社會文明的生態城市;要充分發動人民羣衆,提高全民的生態環境意識,利用好媒體和各種宣傳手段,面向社會加強生態市建設的宣傳教育,大力宣傳生態市建設的工作思路、目標和任務,提高羣衆對生態市建設的認知度,使生態市建設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起生態市建設的羣衆基礎,形成人人關心、積極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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