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昨日透露,涼山州菸草專賣局原局長、黨組書記何義宗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菸葉商等人送的人民幣245萬多元、美元2000元等,另有599萬多元人民幣、22萬多美元等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省高院日前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何義宗14年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人民幣。
省高院終審查明,1999年底至2004年3月期間,何義宗利用職務之便,先後29次收受在涼山州從事菸葉購銷生意的雷某某、楊某某等人所送的人民幣245.1萬元、美元2000元及筆記本電腦1臺。何義宗受賄後,會以爲他人謀取利益作爲回報。
省高院還查明,何義宗的家庭財產與支出總和爲人民幣1198萬餘元,美元22.8萬餘元,另有一定金額的澳大利亞幣、港幣等。其中人民幣599.5萬餘元、美元22.4萬餘元、澳大利亞幣5000元、港幣3萬元,何義宗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何義宗在司法機關對他立案偵查前,主動交代了其犯罪事實,並退清贓款。考慮到何義宗有自首情節,並退清全部贓款,省高院數罪併罰,判處何義宗14年有期徒刑。
省高院相關人士介紹,省高院日前對去年以來全省法院辦理的商業賄賂案件調研分析後發現,全省商業賄賂呈現出窩案、串案現象嚴重的特點。省高院表示,將對重大、典型的商業賄賂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將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及重點人員的商業賄賂案件依法嚴懲等等。
省法袁彩君本報記者黃慶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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