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潮州訊 (記者陳正新、阮曉光 通訊員蔡述湘)曾盜竊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從熙公祠,祕密開價買賣“國寶”石雕的三名案犯前日在潮安縣人民法院受審。經法院一審判決,三名涉案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十一年、十三年。
2006年11月29日晚,位於潮州市潮安縣彩塘鎮金一村的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從熙公祠上兩塊精美絕倫的鏤空雙面石雕構件被盜。經縝密偵查,今年初公安機關在位於閩粵交界的潮州饒平縣一舉抓獲三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從熙公祠石雕被盜案隨後告破。
前日上午,潮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對三名參與盜竊的案犯進行審判。公訴機關指控三名被告人犯有盜竊古文化遺址罪、盜竊罪和收購贓物罪。法庭經審理認爲,指控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罪名成立。隨後,法庭宣佈一審判決結果:參與盜竊買賣國寶的母某德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000元;簡某全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買家”詹某趟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4000元。
昨日,當記者來到從熙公祠,透過圍起來的柵欄看到被盜走的石雕仍然沒有裝回去。記者隨後從潮安縣公安局瞭解到,公安機關將兩塊失竊文物石雕返還給了潮安縣文體局代表。但由於文物被盜走期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壞,當地正在制訂修復方案並報送上級文物部門等待批覆,以便將文物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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