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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審計署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供銷總社)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並抽審了3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供銷總社爲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社本級和9個二級預算單位及項目執行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供銷總社2006年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基礎工作比較紮實,注重會計信息系統網絡建設,內部控制比較健全。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經批准調整預算2000萬元。
2006年,未經財政部批准,供銷總社自行調整項目預算,批准所屬單位辦公樓購建項目預算2000萬元。
(二)未及時上繳以前年度應上繳財政資金1.31億元。
根據《財政部關於棉花競買虧損補貼和有關棉花財政性資金處理問題的通知》(財建〔2005〕1058號)的有關規定,供銷總社應在華棉儲備管理中心清算後上繳中央財政以前年度財政性資金1.31億元。但截至審計時,上述款項仍未上繳中央財政,其中供銷總社本級欠繳1838萬元,中國儲備棉管理公司欠繳1.13億元。
(三)所屬供銷總社信息中心閒置財政資金170.9萬元。
該中心承擔的“農村市場監測網絡系統建設”項目執行進度緩慢,截至2006年底,預算執行率僅爲5%,閒置財政資金170.9萬元。
(四)所屬中國棉花集團有限公司變相抽回所屬子公司註冊資本金1900萬元。
2003年7月14日,中棉通泰公司成立,註冊資本2000萬元,其中中國棉花集團有限公司出資1400萬元,廊坊開發區中棉儲運中心出資600萬元(系從中國棉花集團有限公司的借款)。7月24日,在與中棉通泰公司未發生真實經濟業務的情況下,中國棉花集團有限公司將1900萬元註冊資金調回(掛在往來賬上),用於歸還該集團的華夏銀行貸款。截至審計時,上述1900萬元未歸還中棉通泰公司。
(五)所屬中國棉花協會對外投資未入賬覈算,形成賬外資產43萬元。
截至2006年底,該協會對外投資未入賬覈算,形成賬外資產43萬元。
(六)所屬中國棉花協會7名幹部違規出資參股企業。
2004年4月,供銷總社派往棉花協會工作的7名幹部違規投資入股中棉協科貿公司,出資合計27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經批准調整預算的問題,要求按有關規定向財政部補報預算調整報批手續;對未及時上繳財政資金的問題,要求同財政部協商及時上繳;對所屬單位閒置財政項目資金的問題,要求積極組織項目執行工作,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對中棉集團抽回資本金、棉花協會賬外資產、棉花協會幹部參股企業等問題,已移送供銷總社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供銷總社應嚴格控制項目申報,加強項目經費監管,加快項目組織實施進度,建立追蹤問效機制;加強對社屬行業協會的監管,定期檢查其財務狀況,規範賬戶管理,嚴格支付手續;建立社屬企業重大事項審批制度,強化企業經營業績考覈。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供銷總社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供銷總社認真研究,積極整改。對未經批准調整預算的問題,已按照要求向財政部進行了專題彙報,有關預算調整報批手續正在辦理;對應上繳財政資金的問題,已與相關單位溝通協商,正在落實;對閒置財政資金的問題,供銷總社已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嚴格按規定執行;對中國棉花集團有限公司抽回資本金的問題,中棉集團已按照要求將1900萬元歸還;對中國棉花協會對外投資未入賬的問題,該協會已進行了糾正,相關投資已調整入賬;對中國棉花協會7名幹部違規參股企業的問題,已辦理了相關股權轉讓手續予以糾正。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供銷總社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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