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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遊局2006年度
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審計署對國家旅遊局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並抽審了2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國家旅遊局爲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5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國家旅遊局2006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基本支出擠佔旅遊發展基金244.94萬元。
2006年,國家旅遊局在旅遊發展基金中列支機關交通費197.45萬元、機關電話費14.18萬元和首都機場貴賓室場租費33.31萬元。
(二)無預算支出旅遊發展基金152萬元。
2004年,國家旅遊局無預算動用旅遊發展基金向中國旅遊出版社追加旅遊宣傳品製作經費152萬元,用於該社製作旅遊宣傳品的補助。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基本支出擠佔旅遊發展基金的問題,要求糾正並將其歸還原資金渠道;對無預算支出旅遊發展基金的問題,要求將其從中國旅遊出版社收回,納入局本級預算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國家旅遊局應進一步強化預算管理,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要求編制、批覆和執行預算,避免再出現無預算支出、擠佔項目支出等問題。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家旅遊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自查出的部分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國家旅遊局是重視的,在審計期間已經對部分問題進行了整改。對無預算支出旅遊發展基金的問題,已將繳納增值稅、所得稅後的餘額119.71萬元從中國旅遊出版社收回到局本級;對基本支出擠佔旅遊發展基金的問題,正在與財政部商議解決辦法。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國家旅遊局正在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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