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
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科學院(以下簡稱中科院)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並抽審了7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中科院爲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院本級和130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中科院2006年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能夠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有28.36億元預算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
由於調整預算和未按規定細化到具體項目及執行單位等原因,中科院在財政部批覆其部門預算後,未能在年初將31.35億元預算批覆至所屬單位;在財政部、科技部等追加的預算中,由於未細化,導致未及時批覆預算12.32億元。上述資金雖經年中5次細化,但截至2006年底,累計仍有28.36億元未細化且未批覆到所屬單位。
(二)承擔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課題的中國標準化協會等單位虛列虛報支出89.89萬元。
北京中交國科物流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和中國標準化協會是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某課題的子課題的承擔單位。2005年,該公司虛列課題研究的財政資金支出51.26萬元;2006年4月,該協會虛列課題研究的財政資金支出38.63萬元。
(三)所屬北京中科科儀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少確認國家股權1.34億元及其增值權益1516.2萬元。
2000至2001年,北京中科科儀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7家單位在轉制過程中,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評估增值的國家股權少計1.34億元,導致2001至2005年國有股增值權益少計1516.2萬元。
(四)所屬北京軟件工程研製中心等單位在轉制過程中,提取屬於中科院的利潤7923.46萬元用於個人回購股權。
截至2006年底,北京軟件工程研製中心等12家轉制單位從中科院應分得的利潤中,按27%至45%的比例提取分紅權共計7821.94萬元用於給職工個人回購股權,其中5400.33萬元已被實際用於回購股權;所屬成都有機化學研究所在改制過程中,用以前年度的利潤爲職工出資購買股權101.52萬元。以上合計7923.46萬元,應屬於國有權益。
(五)所屬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未反映股權133.3萬元。
2001年8月,北京超圖地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增資擴股過程中,用公司未分配利潤轉增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的股權133.3萬元,但在該所財務賬表中未反映。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部分預算資金未細化到具體項目和單位的問題,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財政體制改革的要求,將預算支出落實到具體項目及執行單位;對承擔自動化研究所課題的單位虛列虛報支出的問題,要求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收回虛報的支出,並上繳中央財政;對北京中科科儀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少確認國家股權及其增值權益的問題,要求責成有關單位調增國有股權及其增值權益;對轉制單位在轉制過程中提取屬於中科院的利潤用於個人回購股權的問題,要求報請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對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未反映股權的問題,要求督促有關單位按規定予以糾正。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中科院應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尤其是關注所屬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問題。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中科院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中科院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整改,印發了《中國科學院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對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管理、營運和收益收繳使用等行爲進行了規範;對承擔自動化研究所課題的單位虛列虛報支出的問題,有關單位已退回虛列虛報的支出,並正在辦理上繳手續;對北京中科科儀技術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少確認國家股權、轉制單位在轉制過程中提取屬於中科院的利潤用於個人回購股權的問題,已向財政部專題彙報,有關問題正在協商解決中。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中科院已進行了整改。(來源:審計署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