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0日,是我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頒佈實施六週年暨第五個“公民道德宣傳日”。爲集中展示《綱要》頒佈以來公民道德建設的豐碩成果,中央文明辦、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決定在“公民道德宣傳日”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
全國道德模範,那是一個個令我們欽佩和感動的名字。欽佩,是因爲他們確實不同凡響,他們是道德標杆;感動,則因爲我們受到了震撼和感化,這正是這些道德偶像的積極效應。
事實證明,我們從不缺少道德資源。道德是基本的善,道德是燃燒的光,道德也應是我們的生活方式。然而,遍佈周遭,經常聽到有人大發感慨:“人心不古、世風日下!”人心何以不古?世風如何日下?要想舉例委實不難,比如,拜物教洶洶而來,精神被物質打敗,金錢俘獲了道義。再比如,惡在迸發,現有的一些秩序被潛規則所代替;善在消隱,良知在迴避,道德缺席……
美國著名法學家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一書中指出,道德分爲“願望的道德”和“義務的道德”。前者是人們對至善的追求,人們遵守了願望道德就會受到讚美;後者是人們對社會生活的基本要求,即便遵守了也不會受到讚賞,因爲本來就該做的,但一旦違反就會受到譴責。按說,生活中的一些道德都是“義務的道德”,然而,許多時候,原本是應該遵守的道德我們沒有遵守,而一旦我們做到了應該做的道德——義務道德,就能輕易獲取掌聲。比如,拾金不昧本是義務道德,但如今拾金不昧反而被不吝讚美。
道德底線一再降低,不能不令人憂心。
有論者認爲,通過對道德資源的開掘、闡發、創構和宣揚,影響社會大衆的生活和信仰,使之符合今日人類文明的較高道德水準,這是一條必由之路。誠然,評選表彰全國道德模範的現實意義正在於此。但是,完成道德重建,對道德模範的表彰只是一方面,還有三點值得關注:
其一、孔子曾言“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此言雖然不全面,但毫無疑問,當前一些官員,官風、官德不正,對社會道德有着巨大的殺傷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說,“官”爲民之表率,“官風”決定着民風,官德決定着民德。揆諸現實我們發現,一些官員道德敗壞,有時簡直是不道德的“集大成者”。如此一來,又怎能讓羣衆信服?
其二、提升人們從善的信心,降低人們遵守公德的風險。在現今社會中,無論是耳聞還是目睹,有太多的例子證明了好人無好報,比如,英雄流血又流淚,比如見義勇爲反被誣。如此一來,誰還敢做好事?誰還會做好事?當然,一些人行善未必未求得回報,但絕不願被誣衊。因此,如果不建立最基本的道德秩序,人們就會是非不分,無所適從。
其三,重拾人們信仰,讓信仰不再缺席。物質之外,還有精神,現實之外,還有理想。哲學家康德說:“有兩種事物,我們越是經常、持續地對它們反覆思考,它們就總是以時時翻新、有增無已的驚歎和敬畏充滿我們的心靈:這就是頭上的星空和內心的道德法則。”不妨反觀一下,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對道德不那麼敬畏和敬仰了呢?
毫無疑問,只要社會仍然前行,只要基本的公序良俗不被打破,就會有道德英雄出現。或許我們也可以期待,有朝一日,我們不需再對道德楷模進行大張旗鼓地評選和表彰,那時,人人都是道德人,道德已經成爲我們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