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興來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1998年殺人後化名潛逃了8年,期間兩次因盜竊入獄也沒被認出來,卻在刑滿釋放數月後東窗事發。9月17日上午,秦皇島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故意殺人犯楊興來死刑。
1998年10月19日,撫寧人楊興來因報復將昔日戀人的妹妹楊某殺害後,化名“李山”四處潛逃。2000年8月28日,他因犯盜竊罪被秦皇島市海港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刑滿釋放後,2001年10月他再次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006年10月14日刑滿釋放。原以爲殺人的事已時過境遷,誰知2007年3月13日6時許,楊興來正在秦皇島市海港區某市場一小吃部逗留時,撫寧縣民警卻突然出現在他眼前。警方經過指紋鑑定,最終確定“李山”就是殺人逃逸的楊興來。面對證據,楊興來供述了其8年前的殺人經過。(王鵬、牛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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