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北京青年報》供本報專電審計署19日在其網站發佈2007年第6號審計結果公告,公佈了對外交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財政部、鐵道部、中國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以及國家菸草專賣局、最高人民法院等49個部門單位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
16部門單位挪用近26億專項資金
此次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國資委擠佔項目資金5190.32萬元,發改委向企業收贊助費1340萬元,鐵道部違規收費1517.82萬元,最高人民法院挪用經費1064萬元,菸草專賣局未及時上繳中央財政收入3300萬元等。審計發現,民航總局所屬首都機場集團挪用專項建設資金23.1億元,自行拼盤建設綜合大樓並違規收費496.68萬元。記者粗略統計,16個部門單位把近26億專項資金挪作他用,很大一部分資金變成了辦公樓、職工宿舍或者用於填補欠賬。
發改委收取企業贊助1340萬
2005年,發展改革委舉辦“北京國際可再生能源大會”、“2005建設節約型社會展覽會”,向23家企業收取贊助費840萬元;2006年,國務院西部開發辦爲籌集中國西部人才開發基金會原始基金,向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收取贊助費500萬元。發展改革委管理的某國家石油儲備基地有限公司違規佔用和挪用國家建設資金4938萬元,其中挪用建設資金髮放獎金251.08萬元。
國資委擠佔項目資金5190.32萬
2004至2006年,國資委本級(含監事會)擠佔項目資金共計5190.32萬元,具體是:在“中央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費”專項中,列支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等費用4702.2萬元;在“統計評價及清產覈資工作經費”專項中,列支統計評價局有關人員出國費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培訓費用等106.86萬元;在“交辦工作經費”專項中,列支審計費、印刷費和物業費等381.26萬元。
審計還發現國資委未按規定及時足額上繳罰沒收入。1999年至2004年,國資委紀委及原國家經貿委紀檢組共收繳罰沒收入人民幣1047.95萬元、美元1.19萬元和港幣2000元。截至2006年年底,國資委仍未將上述罰沒收入上繳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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