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母患癌症,兒子兒媳又不肯支付醫療費,老父忍無可忍持刀將兒媳刺成重傷。9月19日,江蘇省泗洪縣人民法院對一起因贍養糾紛引起的持刀殺人案進行公開審理,一審以被告人張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被告人張某某與其長子張某、兒媳桑某某因贍養問題長期不和。2007年2月,因張某某的妻子崔某某被檢查出患有食管癌,張某某要求張某、桑某某支付部分醫療費用遭拒絕而使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2007年6月19日5時許,桑某某與張某在本村村頭謾罵,崔某某上前制止時被其子張某推倒在地。張某某見狀氣憤不已,從家中攜帶兩把刀(菜刀持在手中,剔骨刀藏於腰後)欲與張某夫婦拚命,後被村民勸回。
6時許,張某某攜帶剔骨刀在本組東側路上再次向張某催要醫療費,梅花派出所接警後與村幹部對張家的贍養糾紛進行調解,雙方矛盾暫時有所緩和。當派出所幹警和村幹部離開不久,雙方再次發生爭執。張某某氣憤中遂產生殺死張某夫婦的念頭,便用隨身攜帶的剔骨刀猛刺桑某某左側肋部、前胸等部位數刀,後追殺張某未果。返回後,張某某欲繼續用刀刺戳桑某某時被羣衆制止。後張某某回家拿菜刀割頸自刎,因被他人發現將其抱住而未果。張某某致桑某某全身多處裂創,肝、脾、胃、隔肌破裂。經法醫鑑定,桑某某的損傷程度屬重傷。
庭審中,被告人張某某自願認罪,對自己一時衝動所造成的嚴重後果深感後悔。考慮到本案因系家庭贍養糾紛導致故意殺人犯罪,情節較輕,且犯罪未遂,法院對被告人依法作出減輕處罰的判決.
(中國法院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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