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9月19日專電(記者王海鷹、王婭妮)近年來,同一種化學成分的藥品新名不斷,花樣迭出,讓患者如墜迷霧,難辨優劣。藥廠爲什麼如此熱衷於“起名”“改名”,以至於“一藥多名”的現象愈演愈烈?業內人士認爲,藥品低水平重複生產造成的惡性競爭,是藥廠不斷給藥品“換馬甲”的內在根源。這種局面不改變,“一藥多名”之風就難以禁絕。
“一藥多名”,患者難辨優劣
家住濟南市舜玉南區的侯秀芳,前兩天因爲嗓子疼,到舜玉路一家藥店買消炎藥。可藥的品種多得讓這位62歲的老太太犯了難:平時常吃的阿莫西林膠囊就有4種,價格從7.8元到14.5元不等;阿奇黴素片有7種,每盒價格從12.8元到25元不等。藥房的人有的推薦這個,有的推薦那個,最後弄得她自己也沒了主意。
記者登錄國家藥監局網站,在“國產藥品品種”中搜索用於治療感冒的“複方氨酚烷胺膠囊”,結果顯示有140個品種,複方甘草片有37個品種,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阿奇黴素有552個品種之多,頭孢噻肟鈉有318個,頭孢曲松鈉386種,克林黴素有679種……
每一種藥品,都有一個按其化學成分確定的法定名稱,即藥品通用名。同一種藥由不同的廠家生產,有的企業爲了使自己的產品和其他廠家的區別開來,會給自己的產品起一個商品名,或是註冊一個商標。這樣一來,含有同樣化學成分的藥品,因生產廠家、劑型不同,就有了形形色色的新藥名,讓人眼花繚亂。
山東省立醫院一位臨牀醫生告訴記者,“一藥多名”的現象主要集中在用量特別大、技術含量又較低的藥品上,如抗感冒藥、頭孢類抗生素等,品種多得就連我們醫生也辨別不清。
濟南漱玉平民大藥房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劉偉介紹說,同一通用名的藥品有不同的商品名,價格差別很大,擾亂了藥品市場。“一藥多名”不僅給老百姓帶來選擇上的困惑,對缺乏藥物知識的患者,還容易造成重複用藥和誤服藥物。
表象背後,是藥企低水平重複建設
一種藥怎麼來的那麼多名字?業內人士分析指出,藥品有不同體現藥品特色和個性的商品名無可厚非,這是國際通行的規則。但在我國,有些藥的商品名多達幾十個,就不是正常現象了。在“一藥多名”的表象背後,是我國製藥企業長期低水平重複建設,引發惡性競爭的“痼疾”。加上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中的種種制度缺陷,使藥品名稱成了爲藥品加碼、提價的工具。
上世紀80年代初,爲了解決百姓缺醫少藥的難題,我國鼓勵發展醫藥產業。此後,製藥企業紛紛“上馬”,數量由500家猛增至幾千家。但這些企業普遍研發水平低,以生產仿製藥爲生,生產能力嚴重過剩。雖然通過GMP認證“下馬”了一批,但仍有5000多家企業。爲了在慘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各藥廠利用現行新藥審批制度的漏洞,挖空心思,通過改變劑型或規格,換個包裝,去申請新藥,得到一個新的商品名。這樣一來,不僅可以藉機提高藥品定價,還能突出產品的辨識度,給營銷提供方便。正如山東省立醫院的一位醫生說:“一種藥品100多個名,大夫根本記不住那麼多,誰‘公關’的錢多就用誰的唄。”
記者從濟南市藥監局瞭解到,按照現行規定,新化學藥品、新生物製品以及具有化合物專利的藥品才能申請新的商品名,而中藥和仿製藥沒有商品名。絕大多數藥品申請不到商品名,就申請一個新的註冊商標,把商標作爲商品名大肆推廣宣傳,淡化通用名,誤導消費者。
規範“一藥多名”,治標更須治本
爲了規範藥品生產企業亂起名、亂宣傳的行爲,有關部門已經採取了措施。國家藥監局2006年頒佈了《藥品說明書和標籤管理規定》,明確提出,藥品包裝和廣告宣傳中使用藥品商品名的同時必須出現通用名,通用名應該顯著突出,橫版的必須在上三分之一範圍內標出,豎版的在右三分之一的範圍內顯著標出,商品名不得比通用名更加突出和顯著,單字面積不得大於通用名所用字體的一半。
今年5月1日實施的《處方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購進同一通用名的藥品,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2種,醫師開處方須用藥品通用名,以期切斷醫生處方與藥品銷售之間的關係。
“但這些措施是直接作用於藥品使用環節的,難以觸及藥品生產的低水平重複建設這一造成‘一藥多名’的根源。”山東一家制藥企業市場部經理李超認爲,對藥品名稱的規範是治標之策,要從源頭上解決這個問題,應通過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讓藥企大的做強,小的淘汰,實現規模化、標準化生產,而這將經歷一個相當長的時期。
業內人士建議,藥品生產企業應該在研發上下工夫,走自主創新之路,以質量和療效而不是名稱來體現產品的個性。“藥品是生產出來的,不是營銷出來的。”劉偉說,如果產品沒有特點,僅靠仿製人家的產品、靠給醫生送“回扣”等不正當的營銷手段應對競爭,企業最終還是難以在市場上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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