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21日電(記者李京華)曾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患病老漢被惡搞成“小芳”的肖像權案日前終審結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原告張老漢與北京中經網聯合信息諮詢中心、經濟日報社達成調解協議,中經網當庭向張老漢賠禮道歉,中經網給付張老漢精神損害撫慰金17500元。
張老漢是精神殘疾人。2006年,中國經濟網上刊登了張老漢穿着花襖、梳小辮的照片,並冠以“村裏有個姑娘叫小芳”的標題。2007年1月25日,《京華時報》登載了名爲《精神病男子被惡搞成“小芳”》的文章,其中載明:“記者昨天在網上搜索了一下關鍵詞‘村裏有個姑娘叫小芳’,結果檢索到涉及張某的數十個超搞笑、樂翻天、惡搞、整蠱版、笑死你等名目的組圖……”
“中國經濟網業務拓展部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從來沒有接到關於張某及家人對此事的任何投訴,並稱,他們沒有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故意,且中國經濟網不是首發,也是從其他網站轉載的。該工作人員表示,她已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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