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獲悉,在國家平安計劃的推動下,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人數達3062萬人,這意味着在6000萬有相對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工中,有一半左右得到了工傷保險制度的有效保障。
爲加快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勞動保障等部門在去年出臺了五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十條措施。包括優先解決農民工工傷保險問題,對用人單位爲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各地經辦機構應予辦理;用人單位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可在生產經營地爲農民工參保;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照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在註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並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提供工傷保險待遇;跨地區流動就業的農民工工傷後的長期待遇可試行一次性支付和長期支付兩種方式,供工傷農民工選擇。
同時,制定和分解下達年度農民工參保計劃,建立了農民工參保的協查機制,落實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地區的農民工參保問題;建立推進農民工參保的經驗交流機制,完善了工作調度督辦機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落實;運用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強制手段,推進高風險行業企業參加工傷保險;開展以“抓預防、保平安”爲主題的高風險行業農民工工傷預防行動,開展了農民工參保聯合大檢查等。
據悉,目前勞動部門正在加大力度,按規劃,到2008年高危行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要全覆蓋。包括僱主責任險,意外傷害險都會逐步跟上,高危行業只有工傷保險是不行的。預計到年底,參加工傷保險的人數,將突破3600萬。 (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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